文章标题
列昂.亨德里克斯(Leon Hendrix)对哥哥——已故摇滚歌手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 Hendrix)——的遗产管理公司起诉其商标和版权侵权提出反诉。
3月23日,列昂.亨德里克斯和他的商业伙伴安德鲁.皮希卡里斯(Andrew Pitsicalis)及他们的公司起诉由吉米.亨德里克斯遗产管理公司创办的Experience Hendrix责任有限公司和Authentic Hendrix责任有限公司。
3月16日,吉米.亨德里克斯遗产管理公司起诉列昂.亨德里克斯和安德鲁.皮希卡里斯为了自身的利益擅自使用吉米.亨德里克斯的商标和版权,尽管法院反复禁止此类行为。之后,列昂.亨德里克斯和安德鲁.皮希卡里斯提出反诉。
列昂.亨德里克斯和安德鲁.皮希卡里斯在声明中表示,该诉讼源于两家遗产管理公司发布的“虚假及具有误导性的新闻稿”,这两家公司否认列昂.亨德里克斯和安德鲁.皮希卡里斯生产带有“Jimi Hendrix”商标产品的权利,这是一种“错误的企图”。
声明补充道,十几年来列昂.亨德里克斯和安德鲁.皮希卡里斯生产的带有“Jimi Hendrix”商标的产品是合法的。
两家公司称列昂.亨德里克斯和安德鲁.皮希卡里斯无视禁令,出售的大麻、食品和酒类产品侵犯了吉米.亨德里克斯的商标权和版权。
然而,安德鲁.皮希卡里斯和列昂.亨德里克斯的律师托马斯.奥辛斯基(Thomas Osinski)对吉米.亨德里克斯遗产管理公司诉状中的某些指控提出异议。
在最新的一次争辩中,列昂.亨德里克斯表示被领养的妹妹珍妮.亨德里克斯(Janie Hendrix),即两家遗产管理公司的拥有者,掌管着吉米.亨德里克斯的音乐作品,“有限”的商标和遗产。
诉讼称,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根据之前法院的判决,被告珍妮.亨德里克斯和她的公司并不拥有与吉米.亨德里克斯有关的其他东西,包括人格权和形象权,因此珍妮.亨德里克斯和其公司无法控制吉米.亨德里克斯肖像与签名的使用。
诉讼称,吉米.亨德里克斯的遗产管理公司对列昂.亨德里克斯从事与吉米.亨德里克斯有关的任何活动提起一系列的诉讼。
第一次起诉是2006年,反对列昂.亨德里克斯建立慈善机构James Marshall Hendrix Foundation。
诉讼称,联邦地区法院发现,并经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确认,吉米.亨德里克斯去世时并没有留下将其形象权交给其遗产管理公司的遗愿。
因为上述理由,吉米.亨德里克斯遗产管理公司没有权利阻止列昂.亨德里克斯和他的商业伙伴用吉米.亨德里克斯的名字、肖像和形象进行交易。
诉讼进一步概述了双方之后的纠纷,包括在美国乔治亚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出的酒精饮料纠纷。
安德鲁.皮希卡里斯表示已经提出诉讼,以再次向世人表示列昂.亨德里克斯和他的家人对吉米.亨德里克斯的遗产也有继承权。他们已经创办了两个为吉米.亨德里克斯的歌迷们生产产品的公司。
他补充道,他们创办的两个公司可授权使用不归遗产管理公司所有的专有图像和其他资产,因为这些资产归属于他们的公司。
列昂.亨德里克斯和安德鲁.皮希卡里斯正在寻求赔偿性损害赔偿和法定损害赔偿以及宣告被告的陈述是虚假的、误导性的并应该被禁止的宣告式判决。(编译自worldiprevie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