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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足球运动员内马尔(Neymar)已经说服欧盟普通法院(EU General Court)认定葡萄牙商人卡洛斯.莫雷拉(Carlos Moreira)将巴黎圣日耳曼队(PSG)前锋的名字“Neymar”注册为商标的行为属恶意。

莫雷拉于2012年在第25类为服装、鞋类和帽子申请了该商标。由于在公示期内没有收到异议,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于一年后批准了莫雷拉的申请。直到内马尔本人想要将自己的名字作为商标在欧盟注册时,才发现已被人捷足先登。2016年,EUIPO在内马尔的要求下宣布该商标无效,该决定在2017年莫雷拉上诉时得到维持。

2019年5月14日,欧盟普通法院认定该商标申请为恶意提出后再次驳回莫雷拉的上诉。

EUIPO上诉委员会认为“莫雷拉知道内马尔是足球界的后起之秀,其才能得到国际认可”。莫雷拉对上诉委员会的决定表示质疑。

这位葡萄牙商人还对EUIPO的评估表示异议,EUIPO认为“莫雷拉只是为了利用内马尔的声誉并从中受益”。

然而,在5月14日的裁决中,欧盟普通法院裁定EUIPO提交了足够的证据证明内马尔在2012年莫雷拉提出商标申请时已经是国际知名的足球运动员。

根据法庭的说法,内马尔已经获得了“欧洲顶级俱乐部的关注,在内马尔2013年转会到巴塞罗那足球俱乐部之前几年就有招募他的打算”。

法院指出,莫雷拉在听证会上表示他在有关日期清楚内马尔的存在,但“并不知道他是足球界的后起之秀”。

更确切地说,莫雷拉称,他“选择了‘Neymar’这个名称仅仅是因为这个词的语音,从未想到内马尔这个人”。

在提交“Neymar”商标申请的同一天,莫雷拉还提交了“Iker Casillas”(伊戈尔.卡西利亚斯)商标申请,当时卡西利亚斯是皇家马德里队和西班牙国家队的守门员。

然而,莫雷拉却声称他选择“Neymar”一词“仅仅是巧合,并非是有意识地使用已知足球运动员的名字”。

法院认定,“Iker Casillas”标志支持了EUIPO的结论,即莫雷拉在提“Neymar”商标申请时对足球世界有所了解。

在2017年以2.22亿欧元(即2.48亿美元)从巴塞罗那转会到PSG之后,内马尔目前是世界上最昂贵的足球运动员。

莫雷拉被命令支付诉讼费。(编译自www.worldiprevie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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