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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维持了联邦地区法院对电子设计软件公司新思科技(Synopsys)作出的判决。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其长达42页的判决文书中还批准了新思科技的竞争对手明导国际(Mentor Graphics)提出的重审请求,以此来确定新思科技是否属于蓄意专利侵权,并对明导国际提出的加重损害赔偿请求进行评估。

明导国际在美国俄勒冈州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并主张自己拥有第6240376、6947882、6009531和5649176号专利。

新思科技予以反击,并主张拥有第6132109和7069526号美国专利。

以上所有专利都涉及模拟或仿真技术。

1998年,明导国际对第6240376号专利提出申请。阿兰.黑诺(Alain Raynaud)和吕.伯尔根(Luc Burgun)是该专利的发明人以及明导国际的员工。二人把此项发明转让给了明导国际。

随后二人从明导国际离职并创办了EVE公司。

2006年,明导国际起诉EVE侵犯了自己的第6240376、6009531和5649176号专利,并称EVE的ZeBu仿真和验证系统侵犯了自己的专利。

但明导国际和EVE在案件审理之前已经达成了和解,而且EVE获得了这三项专利的许可。

该许可协议包含一项条款——如果EVE被仿真行业的另一家公司所收购,则许可终止。2012年,明导国际发现新思科技正在商谈收购EVE事项。

据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透漏,新思科技表示愿意放弃明导国际与EVE之间专利许可的保密条款,明导国际的首席执行官联系新思科技的首席执行官并告知如果新思科技收购EVE,专利许可将终止。

新思科技和EVE随后请求法院作出宣告式判决,并宣布许可协议中涉及的专利无效以及自己并非侵权。EVE之后被新思科技收购。

明导国际对二者提起的诉讼进行应诉,并提起反诉——二者蓄意侵犯了自己的第6009531、5649176和6240376号专利。

新思科技修改了自己提起的诉讼,并称明导国际侵犯了自己的第6132109和7069526号专利,联邦地区法院将案件与涉及明导国际第6947882号专利的案件合并审理。

第6240376号专利是摆在联邦地区法院陪审团面前的的唯一专利。该法院作出了支持明导国际的判决,并要求另一方为明导国际支付约3600万美元的损害赔偿。

在该案件开始审理之前,联邦地区法院曾以让与人禁止反言(assignor estoppel)为由批准了一项禁止新思科技质疑第6240376号专利有效性的简易判决。

该法院还批准了新思科技提出的禁止明导国际提供蓄意侵权证据的动议。

新思科技对该侵权判决、损害赔偿和让与人禁止反言的简易判决提出上诉。明导国际对涉及蓄意侵权的一项动议提出了交叉上诉。

新思科技和明导国际还对在案件审理之前撤销其他专利提起上诉。联邦地区法院曾以多个理由拒绝审理这项专利相关案件。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法官金伯利.穆尔(Kimberly Moore)代表法院称,尽管法院维持了损害赔偿判决,但陪审团作出的与第6240376号专利相关的侵权判决存在“实质证据”。

上诉法院撤销了认定新思科技的第6132109号专利的权利要求不清楚的判决,尽管上诉法院维持了联邦地区法院作出的认定第7069526号专利缺乏可授予专利的主题的判决。

上诉法院还撤销了以下两项判决:明导国际的第6947882号专利缺乏书面描述支持,以及明导国际对第6009531和5649176号专利的侵权指控因就同一诉因再次提起诉(claim preclusion)而不成立。(编译自worldiprevie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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