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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维持社交媒体网站推特(Twitter)没有专利侵权的判决。

5月12日,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作出判决,维持纽约EasyWeb Innovations公司所持有的5项通信专利无效的判决。

2011年,EasyWeb Innovations对推特提起诉讼,称推特侵犯其以下美国专利:第7032030号、第7596606号、第7685247号、第7689658号及第7698372号专利。

上述专利均涉及让“任何人和组织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的方法。

根据《美国法典》第35编第101条之规定,推特敦促纽约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作出其没有侵权且上述专利无效的即决判决。

联邦地区法院批准其动议,判定EasyWeb Innovations所持有的专利针对的是不具有授权资格的主题,也就是说推特并没有侵犯其专利。

EasyWeb Innovations提起上诉。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使用Alice诉CLS Bank一案中的测试标准判定专利的第1条权利要求指向抽象的概念,该权利要求不能包含足以将权利要求的特征转变成合格专利申请的创造性构思。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法官托德.休斯(Todd Hughes)说:“正如我们在很多案件中解释过的,涉及数据采集、分析和发布的权利要求属于抽象的概念。”

他补充道:“总而言之,所有的权利要求均涉及接收、鉴定和发布数据的抽象概念,也不能未能列举任何足以将抽象概念转换为具有专利资格的发明的创造性构思。”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维持联邦地区法院的判决。(编译自worldiprevie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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