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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正值美国大选,要求推翻药品专利保护制度以使药品更容易获得的呼声越来越高,专利保护体系被认为是阻碍公共卫生发展的一大因素,需要马上修改,为此,人们做出许多努力,比如敦促美国国立卫生研究所(NIH)“利用”《拜杜法案》条款中的进展来控制药品成本,《华盛顿邮报》也刊登过一篇题为《政府控制药品价格膨胀的简单方法》的文章,建议政府相关专利部门应该为民众认为太贵的药品买单。对于此问题,联合国也采取了行动。

发展中国家缺药少药的问题非常严峻,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有很多,包括交通不便、医疗保健和教育体系不完备、地方贫困、贸易障碍、体制腐败以及药品成本问题。但是,联合国为提高药品可获得性而专门成立的高级专家小组却认为专利体系是问题的根源。下月,专家小组将发布报告。

美国国务院直截了当地指出专家小组研究的不足之处:“此研究的前提是认为发明者权利、国际人权法、贸易规定以及公共卫生体系不协调,我们对这个前提表示怀疑。”

专家小组近日发布了《抗议、专利及病人话题主导约翰尼斯堡讨论》一文,从这篇文章中看出,美国国务院的质疑不无道理。文章中提到,专家小组将“解决知识产权法律和药品获取不协调的问题。”参与者表扬了几个“药品专利体系替代方案和(或)修订方法”。研究提出的“新想法”中还包括让政府,而不是行业为药品研发买单。“这就意味着药品垄断企业不再享受公共投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应该作为一个全球社区合作,这样一来,所有政府都会公平地向药品研发投资。”

没有比让政府联手管理药品行业更糟糕的主意了,除非让联合国管理。

生物技术创新组织发表的声明阐明了为什么联合国把问题归咎于知识产权没有抓住重点:

一开始,我们提到,要求药品研发出资的范围似乎比委员会表面上的授权范围小,实际上,出资要求首先承认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与公共卫生体系不协调。我们不同意这种看法,我们认为事实恰好相反,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的重要药品中,95%的药品没有专利,但在一些非洲和亚洲国家,仍然有世界三分之一的人口没有可靠的渠道获得这些药品。在现有体系下,人们获得未申请专利的艾滋病药品的成本很低甚至为零,尽管如此,2014年,全球范围内3690万艾滋病人中,只有1580万人接受了治疗,比例只有43%.

此外,2013年,在14个非洲国家中,至少80%的符合WHO艾滋病治疗条件的人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治疗。遭受疟疾、肺结核等致命疾病折磨的病人可以以非常低的价格买到非专利药品,但是,仍然有很多病人得不到治疗。根据WHO的数据,印度约50%的人口不能及时获得非专利药品,尽管印度拥有庞大的非专利药品产业,但是过去十年中,它在卫生领域的投资占GDP的平均比例只有4%,现在,这个数字上升到4.5%,在世界上仍然居于末位,甚至连海地和埃塞俄比亚都赶不上。

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指建立药品专利体系)没有摧毁世界药品发明的体系,大多数新药在美国发明并不是偶然。

世界上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拥有完善专利体系的国家在生产药品,理由很简单:将新药投放市场需要付出高额的成本,面临巨大的风险,如果你想快速致富,就不要选择制药行业。研制一种新药需要12年以上的时间,平均成本高达20亿美元。每5000个测试药品中,大约有5种药品会进入临床测试阶段,最后,只有一种药品会成功上市,这些药品中,大约20%的药品能盈利,这些利润就是整个行业的利润。而以上所述有一个前提,就是药品专利得到保护,这样世界上其他企业就不能随意生产本公司研制的药品。与世界上其他国家不同的是,美国许多的新药都来自小公司和创业公司,专利对他们来说至关重要,可以让他们得到风险资本,跟大公司竞争。

美国拥有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大学和联邦实验室研发体系,这也是美国新药研发的重要来源,然而公共投资的研发成果产品转化率并不高,因此,将发明转化为能够减轻人类痛苦的药品的重担就落在了私人部门肩上,与政府投资相比,私人部门在药品研发方面的投资要更多,如果研发不成功,责任将由公司独自承担。如果没有完善的专利保护体系,公司没有能力承担这个重担。

《拜杜法案》通过前,联邦政府出资的药品发明连实验室的门都走不出去,更不要谈治病救人了,《拜杜法案》的通过使私人部门享有联邦资助的科研成果的专利权成为可能,大大推动了新药的研发、制药新公司的涌现甚至生物技术制药这个新行业的形成,在这个行业,美国居领先地位。

将药品难获取的问题归咎于专利体系岂止是错误,简直是荒谬。美国药企老板马丁.史克雷利(Martin Shkreli)将达拉匹林(Daraprim,一种治疗艾滋病的药)的价格一夜之间抬高5000%,这可不能怪罪专利体系。达拉匹林问世于上世纪50年代,专利早已过期,但达拉匹林市场很小,史克雷利的公司又收购了唯一的美国生产商。其他公司要想出售该产品,必须先获得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的批准,史克雷利知道,对于这种“小众药品”,对手公司熬不过FDA冗长而又昂贵的审批流程。

美国国务院提出几点意见供大家思考:

高级专家小组的结论太狭隘,不足以解决错综复杂的药品短缺问题,WHO提出四点改进意见:1、合理选用药品;2、制定合理的价格;3、持续融资;4、建立可靠的卫生和药品供应体系。专家小组没有对以上任何一点进行过研究。关于如何制定合理的药品价格,WHO也提出了几点建议,包括完善定价、采购、税收和关税政策,制定合理的涨价幅度等,以上政策如果不合理,会直接抬高药品价格。

美国国务院“强烈”建议联合国“将所有相关因素考虑在内后再做分析,弄明白为什么中低收入国家的人们得不到那些我们认为必需的药品”。(编译自ipwatchdog.com)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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