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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英国知识产权大臣露西.内维尔.罗尔夫男爵夫人(Lucy Neville-Rolfe)在与英国议会欧洲审查委员会分享一份解释性备忘录时阐述了英国政府对欧盟版权法改革提案的看法。
欧盟的提案指出,新闻出版机构将享有关于内容“数字化使用”的新权利。如果立法以现有草案的形式通过,出版机构将享有控制作品复制或在线发布的合法权利,权利期限为内容出版次年年初起20年。允许未经权利人允许自由使用版权材料的现有例外仍将适用。
根据改革提案,协助公众获取“大量”版权材料或协助用户上传其他“内容”的网络平台必须与出版商签署许可协议才能使用内容。权利人有权在协议范围内禁止这些平台使用材料。
内维尔.罗尔夫男爵夫人说,欧盟委员会的提案是为了提高“出版机构在与网络服务提供商谈判时的谈判地位。”她说欧盟委员会尚未“合理解释”其计划。
她说:“英国政府重视出版机构对内容的投资及其对社会的重要贡献。事实上,英国版权制度已经为出版商规定了具体的权利,允许他们寻求出版物使用报酬,其他成员国也可自由制定这些权利。但是,欧盟委员会并没有解释为何它认为有必要在欧盟层面制定新的出版商权利,为何这些权利应持续20年以及这些权利如何与英国等国家的现有权利互相影响。”
“拟议的权利范围并不清楚。代表技术公司利益的组织称拟议权利与德国和西班牙已推出的‘附属版权’相似,将对市场产生类似的不利影响。”
内维尔.罗尔夫强调,德国的出版商选择放弃附属权利制度规定的获取报酬的权利,以保留在谷歌新闻上的知名度,她还指出谷歌新闻服务因将出版机构的新闻发布在其服务上而面临高额纳税故退出西班牙市场,这就是欧盟提案存在潜在危害影响的证据。
“这些例子表明出版机构享有的附属版权可能不会为出版机构带来预期效益,同时会扭曲网络市场,并对无法承担相关费用的小型网络公司产生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出版机构和技术公司似乎都对英国为出版机构制定的现有权利表示满意。”
“我们将努力澄清欧盟拟议权利的范围和影响,以及它们是否与英国已赋予给出版机构的权利相符或将带来额外的收益。”
英国文化、媒体与体育委员会开展的一项英国议会调查正在考虑脱欧对创意产业、旅游以及数字统一市场的影响。(编译自out-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