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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法院(CJEU)称,欧盟可以在成员国未参与的情况下批准《马拉喀什条约》(Marrakesh Treaty)。

2月14日,CJEU作出判决称该条约会影响版权指令(2001/29/EC)或者会改变其范畴,所以欧盟对是否批准《马拉喀什条约》享有专属权。

该条约旨在帮助盲人和视觉受损人士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

该条约要求各成员方制定版权限制与例外,允许制作和发行已发表作品的无障碍格式版本。

2016年9月,在必要的20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员国批准之后该条约开始生效。

2月14日CJEU举行新闻发布会,并解释称欧盟委员会曾征求其对以下问题的观点:条约是否可由欧盟自行批准或者成员国的参与是否必要?

2012年,欧盟委员会获得授权并代表欧盟参与WIPO有关《马拉喀什条约》的谈判。

2013年6月条约获得通过,欧盟委员会认为欧盟可以批准该条约,因此提出了批准该决定的提议。

但是欧盟理事会并未批准该决定,因此欧盟委员会向CJEU询问其观点。

CJEU称,“《马拉喀什条约》规定的义务主体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欧盟通用规则’适用的范畴,而且条约的达成会对这些规则产生影响或者会改变它们的范畴。”

CJEU作出判决称欧盟有权批准条约。(编译自worldiprevie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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