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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专利局关于统一专利申请程序(SAP)和统一专利审查程序(SEP)的讨论已经持续多年,未经过任何公众意见征求程序,新西兰《专利修订法案》最近被推出。

新西兰议会商务特别委员会开始就该法案第一次向公众征求意见,不过公众表示没人会使用这个制度,因此该委员会建议放弃该法案。

使用SAP的专利申请人会向一个澳大利亚-新西兰合作网站提交一份单一申请,然后该申请就会自动创建两个申请,一个是新西兰申请,另外一个是澳大利亚申请。

而且,根据SEP程序,两个申请将由一个审查员审查,之前大家认为在每个国家进行单独的审查会造成工作的重复和资源的浪费,因为基本上做的是同样的工作。

在商务特别委员会呼吁对该法案提交意见后,绝大多数的意见提交人都表示该法案并无存在的必要,SAP或者SEP都无法为企业以及其专利代理人带来真正的好处。

商务委员会同意停止SAP或SEP计划。

完整报告中提到了多个理由,其中包括:

使用SAP程序节省的时间和成本非常小;

由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专利法和专利实践的诸多差异,SEP程序基本上不可能显著节省时间或降低成本,因为申请人仍需考虑答复对其两个申请的独立异议;

新西兰的企业还需承担更高的行政费用,因为新西兰知识产权局(IPONZ)会增加审查和申请官费;

实施并维护SAP和SEP的IT基础设施的成本非常高,审查员还需额外的培训;

专利领域中已经存在信息和工作共享机制和平台,比如“全球专利审查高速公路”,这些机制和平台可以在不修改法律的前提下实现SEP的效率和效益;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允许根据《专利合作条约》(PCT)提交电子专利申请(ePCT),该组织已经开始考虑允许在PCT成员国提交多个国家阶段申请,这样带来的好处类似于SAP,但是成本却小的多。

基于以上原因,在可预见的未来,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企业可能还需要提交独立的专利申请并接受独立的专利审查。但联合规范专利的行动还将继续。(编译自lexolog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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