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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曾经想过用免疫疗法来开发出一种治疗癌症的新方法吗?在你实施商业化过程中是否曾急于获得专利保护?如果是的话,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新政策可能会帮到你。

2016年2月,美国政府宣布了国家癌症应对计划,该10亿美元的计划旨在5年内完成10年能够完成的癌症研究,在白宫网站上可以看到更多关于该计划的信息。

USPTO的癌症免疫疗法试验项目(CIPP)就是一个支持美国政府上述计划的项目。CIPP在2016年6月29日生效,项目周期为一年,在此期间,发明一种癌症免疫疗法的申请人可以请求USPTO将其申请特别对待。

一旦被CIPP接受,癌症免疫疗法申请就可以加速审查,无需满足一般加速审查的要求,比如无需提交支持性文件。

这些“特殊申请”还受到USPTO“十二个月目标”的影响。根据“十二个月目标”,USPTO尝试在授予特殊状态后12个月内作出终局决定。在以下情况下视为作出了终局决定:

邮寄授权通知,

邮寄终局审查意见书,

提交继续审查请求,

放弃申请,或

提交上诉通知。

要想被CIPP接受,申请中必须至少包含一个涉及治疗、预防、舒缓人体恶性肿瘤的权利请求。权利请求书的步骤必须帮助或促进免疫系统消灭癌细胞。举例来说,符合条件的权利请求可以是:

控制细胞、抗体、蛋白质或核酸产生主动(或实现被动)免疫反应来消灭癌症细胞,

共同控制生物佐剂(比如白细胞间介素、细胞因子、单磷酰脂质A等)和癌症传统疗法(化疗、放射或手术等),以及

控制任何通过激活免疫系统来预防或摧毁癌细胞生长的疫苗。

该试行计划还会考虑体内、体外以及过继性免疫疗法,比如使用自体和/或异体细胞或永生细胞株的疗法。

要想利用该试行计划,必须在2017年6月29之前提交申请并且满足相应的条件。(编译自lexolog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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