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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0日,阿尔巴尼亚新的《版权和相关权法》将生效,取代现行的2005年版权法。

新法(2016年第35号,2016年3月31日通过)与欧盟的法律框架保持了一致,但是不包括有关孤儿作品的欧盟指令《2012/28/EU》,后者将在以后通过修订案的方式转化为国内法。

新法旨在帮助人们在阿尔巴尼亚获得与欧盟同样水平的版权保护和执法,依据的是2009年4月生效的《阿尔巴尼亚-欧盟联合和稳定协议》中规定的义务。

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创新是引入“一站式商店”系统,允许版权材料的商业用户支付一项适用于所有版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费用。当前的情况是,商业用户必须向不同的版权集体管理组织支付不同的版税,该新系统有望改善集体管理的效率,增加版权许可收费的透明度。

新法旨在更好地平衡版权权利人获得适当收益的利益和一般公众获得信息以及商业用户获得版权材料的利益。新法还允许商业用户参与制定决定版税费率的方法,帮助建立一个商业用户可以提出建议发表意见的商业用户社会。

现行法律强调版权和相关权的集体管理导致版权集体管理组织收取过高的不公正的费用,且没有规定集体管理组织将版税分给版权权利人。根据新法,除了集体管理权利,所有人还可以选择个人来管理其权利,而且,集体管理组织还必须遵守决定版税数额的特定方法,以及每年将版税分给权利人。与此相反,现行法并未规定计算版税数额的特定方法,也没有规定版税分配的程序。

新法规定了管理集体管理组织工作的严格规则,比如管理集体管理权利管理人与权利人之间关系的原则,根据有关版权集体管理的欧盟指令《2014/26/EU》。

新法还试图通过赋予知识产权权利人特定法律工具的方式来解决阿尔巴尼亚存在的高盗版率(70%)的问题。比如,获取临时禁令应该更加容易,证明责任一般应由被告承担,而目前证明责任一般由原告承担。这些法律工具可以激励权利人来对抗阿尔巴尼亚的盗版现象,使得阿尔巴尼亚成为一个更加具有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国。

总体来说,新法得到了阿尔巴尼亚知识产权专家的赞扬,与欧盟法规也保持了一致,不过,阿尔巴尼亚政府是否愿意认真实施欧盟机构制定的规则还不确定。阿尔巴尼亚的知识产权专家可能会面临说服政府遵循欧盟做法的挑战,阿尔巴尼亚法院已经表示愿意遵循欧盟在工业产权案件中的判决,相信在版权领域法院也会如此。(编译自petosev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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