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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重新评估其《版权法》,正在考虑使用VPN(虚拟专用网络)等服务的合法性问题。

新加坡律政部称,此次版权法修改的目的在于“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支持创新与创意”,为创造者和使用人带来福利。

律政部就现行“允许规避的技术保护措施列表”是否应该维持以及应该纳入何种允许的规避措施征求公众意见。

“技术保护措施”指的是限制获取版权作品的措施。VPN就可以用来获取海外作品,即使作品本身存在获取的地理限制。

律政部还建议:增加为了数据分析之目的复制作品的例外,以促进文本和数据的挖掘;公共学校有权复制和在学生网站上分享更多内容;促进孤儿作品(没有明确的版权作品)的使用;被委托作品创作者享有更多权利等。

技术法专家布莱恩.谭(Bryan Tan)称:“拟议修订的范围很广,有些修订涉及的法律已经有50多年没变过了,这些部分已经落后于国际实践和社会技术发展,因此很有必要进行重新评估。”

新加坡国家法律和财务部长(Minister of state for law and finance)英德拉尼.拉杰(Indranee Rajah)说:“此次重新评估涉及面非常广,旨在帮助创造者获得更多认同和作品的实际保护,同时也帮助使用人更加合理便利地获得这些作品。”(编译自out-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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