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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版权办公室正在考虑《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是否仍然适合处理网络盗版,并向各利益相关者寻求意见。版权人称盗版自动过滤器是解决网络盗版的有效方式。然而,非营利机构Engine提交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盗版自动过滤器的弊大于利。

约20年前生效的DMCA是与互联网相关的最著名的立法之一。

DMCA为互联网服务制定了安全港原则,即只要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妥善地处理删除通知并与反复侵权者交涉,就不会因其用户盗版而被追究责任。

然而,近年来,各方纷纷抱怨该体系存在缺点并被滥用。一方面,权利人认为法律对于创作者的保护不够,然而,其他人则对越来越多的审查和滥用提出警告。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美国版权办公室向公众咨询意见,要求利益相关方提交意见和研究报告。其中一个参与机构是代表初创公司和科技公司利益的非营利组织Engine。

之前,几个版权行业代表建议盗版过滤器是处理盗版问题的有效方法。这会省去权利人很多工作,并在一定程度上将“监督”责任转移给互联网服务。然而,并不是科技界里的每个人都同意这种观点。

为了解决该问题,Engine建立了由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尼克.菲姆斯特(Nick Feamster)带领的团队来证明盗版自动过滤器远不够完美。在名为《盗版自动过滤器的局限性》(The Limits of Filtering)的研究报告中,他们列出了盗版自动过滤器的许多缺点。

他们在报告中写道:“在考虑危险且强制的内容过滤规则前,政策制定者应该理解过滤技术的固有缺陷。”

“ 颠覆已施行近20年的定义合理使用的版权法规, 并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采用昂贵、容易规避和有范围限制的工具,将会损害初创公司、用户和内容创作者等的利益。”

该报告引用了最近的案例研究。该研究发现声学指纹系统Echoprint在识别文件时,错误率为1%到2%。这可能听起来不是很多,但是当一个网站托管了数百万个文件时,数量就相当可观。(编译自torrentfrea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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