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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两周年情况。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在会上介绍,不断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驾护航。

  郃中林指出,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保护力度,将在妥善审理涉及各种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和垄断纠纷的基础上,重点审理好涉及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的新类型纠纷。

  “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以及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种源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界定行为界限,合理平衡各方利益,促进增强国家、企业和个人的自主创新能力。”郃中林表示,在年内发布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案件的司法解释。

  他强调,加大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工作力度,要用好用足法定的赔偿计算规则,深入推进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地见效。

  在公布的“卡波”技术秘密惩罚性赔偿案中,充分考虑了主观恶意、举证妨碍、持续侵权等因素,在法定上限顶格5倍计算赔偿额高达3000余万元;在“香兰素”技术秘密侵权案中,改判金额高达1.59亿元,系迄今为止人民法院判决赔偿额最高的侵害商业秘密案件。未来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工作力度,高额判赔案件会越来越多。

  此外,郃中林还表示,加大司法反垄断工作力度,依法受理和妥善审理各类反垄断民事和行政案件,适时明确有关裁判规则,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记者 粟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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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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