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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已于近日由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并实施。《纲要》是宁夏首次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出台的知识产权领域纲领性文件,对未来15年宁夏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远景作出系统谋划和整体部署。

《纲要》以“法治保障、严格保护,创新驱动、市场引领,促进运用、优化服务,生态优先、持续发展,重点导航、协同推进”为基本原则,对标中共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努力打造西部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的五大战略任务。一是建设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健全门类齐全的法规制度体系、公正高效的司法保护体制、便捷高效的行政保护体系和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二是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机制,优化高质量创造环境、打造现代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及促进版权保护与文化创新。三是建设促进转化实施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建立高效顺畅的运用机制、规范有序的运营机制和运行顺畅的金融服务机制。四是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服务供给和指导,加强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及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和监管。五是建设氛围浓厚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环境,营造协调联动、内外合作的知识产权开放环境,崇尚创新、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文化环境和更加开放、更有活力的知识产权人才环境。同时通过部署16项战略举措,明确实施13个专项工程,为打通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提供有力支撑。

《纲要》提出,要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稳定长效的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综合运用财税、投融资等相关政策,引导市场主体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要发挥激励创新、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宁夏知识产权奖项评选机制。完善侵权假冒举报奖励制度,激发社会公众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要建立本纲要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强化考核评价,在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中,注重考核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成效。(胡燕妮、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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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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