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区: | 美国 | 信息来源: |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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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方: | 加拿大某公司 | 被诉方: | 杭州某公司 |
法院名称: | 美国得克萨斯西区联邦地区法院 | 结束时间: | 2016- |
性质: | 专利权及相关权利 | 类型: | 民事诉讼 |
简述: | 2021年4月,加拿大某公司向美国得克萨斯西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杭州某公司诱导客户商业合作伙伴、用户间接侵犯其专利权,要求承担赔偿责任2021年5月,杭州某公司收到起诉书后,立即组织各方力量,成立海外维权顾问团队,拟定应对方案通过对涉案专利的深入分析,杭州某公司顾问团队认为其涉案产品与加拿大公司专利存在明显差异,不存在侵权事实,遂告知加拿大公司准备向美国专利商标局专利审查与上诉委员会(简称PTAB)启动多方复审程序;另针对加拿大公司对全球多国累计提起近100件专利诉讼的情况,杭州某公司顾问团队认为其系一家典型的专门通过专利诉讼侵权而获取利益的非生产专利实体(Non-Practicing Enti-ties,以下简称NPE)。据此,杭州某公司与加拿大公司进行五轮沟通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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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2021年7月,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加拿大公司向美国得克萨斯西区联邦地区法院撤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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