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
第三十四条 受不同文本约束的国家之间的关系
一、受曾被1972年补充文本修订过的1961年公约文本约束的联盟成员国,自本公约文本在该国生效之日起,在与其他不受本公约文本约束的联盟成员国的关系中,将继续实施由上述补充文本修订过的上述公约文本,直到本公约文本也在那个其他联盟成员国生效为止。
二、任何不受本公约文本约束的联盟成员国(“前文本”国家)可以在呈交秘书长的报告中宣布,该国在处理与通过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书受本公约文本约束成为联盟成员的国家(“后文本”国家)的关系中,将实施曾被1972年补充文本修订过的1961年公约文本。自任何这种通告之日一个月起直到本公约文本在该国生效为止,“前文本”国家在与“后文本”国家的关系中实施曾被1972年补充文本修订过的1961年公约文本,而“后文本”国家在与“前文本”国家的关系中则实施本公约文本。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91年文本)
第三十一条 缔约方与受先前文本约束国家之间的关系
一、[受本公约约束的国家之间的关系]同时受本公约和任何先前文本约束的联盟成员国之间,唯有本公约适用。
二、[与不受本公约约束国家的可能关系]任何不受本公约约束的联盟成员国,可以通知秘书长,表明它与只受本公约约束的每个联盟成员国之间的关系,按其受约束的最近文本处理。从该通知书的日期满一个月起,直到发通知书的该成员国受本公约约束之日止,上述成员国按其受约束的最近文本处理它与只受本公约约束的每个联盟成员国之间的关系,而后者仍按本公约处理与前者的关系。
中国与其他UPOV成员间的关系
我国仅加入了1978年文本,因此在处理与其他所有UPOV成员之间的关系时,适用1978年文本。
仅加入1961/1972年文本的国家,在处理与我国的关系时适用1961/1972年文本;曾加入1978年文本的国家,在处理与我国的关系时适用1978年文本;仅加入1991年文本的国家,在处理与我国的关系时适用1991年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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