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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人工智能已不再是音乐行业或任何其他行业中的未来概念。至少在过去的两年中,人们已经看到人工智能被用于制作歌曲、生成和修改人声以及创作歌词。使用像Suno和Udio这样的平台,整个专辑可以在几分钟内生成。这件事意味着,人工智能在音乐行业中的使用已不再是实验性的。人工智能歌曲已经可以在Spotify、Apple Music以及其他数字流媒体平台上获得,这些歌曲在产生收入的同时也为粉丝带来了娱乐体验。现在的问题已不再是人工智能是否会影响音乐。实际上,它已经产生了影响。真正的问题在于法律将如何应对,以及创作者需要如何保护自己。本文将解释人工智能生成和人工智能修改的音乐的含义、所涉及的法律风险、引发的伦理考量,以及创作者和企业应当思考哪些问题。
人们口中所说的“人工智能音乐”是什么意思?
人工智能音乐通常可以分为3类:完全由人工智能系统创作的音乐;由人类在人工智能辅助下创作的音乐;使用人工智能对现有音乐进行改编、混音或克隆。这一区分非常重要,因为法律对不同类别的回应方式各不相同。下文将对每一类进行讨论。
完全由人工智能生成的音乐
这类音乐指的是几乎没有或完全没有人类创意投入而产生的音乐。一个很好的例子是:人工智能用户仅仅在Suno上输入“创作一首悲伤的、博尔纳男孩(Burna Boy)风格的非洲节拍歌曲”,然后人工智能便会从头生成一首完整的歌曲,模仿博尔纳男孩的风格,包括歌词、旋律和人声。用户除了输入提示之外什么也没做。人类的创意贡献极低,甚至根本不存在任何创意贡献。
一个真实的例子是“Breaking Rust”——一个由人工智能生成的乡村音乐项目。其歌曲《Walk My Walk》于2025年11月登上了公告牌乡村数字歌曲销量榜的第一名。这意味着这首歌为该项目的幕后运营者带来了可观的收入。但是,如果一个系统几乎完全依靠自身、仅凭一个提示就创作出一首歌曲,人们自然必须开始追问有关作者身份和所有权的问题。
版权法假定作者是人类,且创意活动需涉及人类的判断。法律不会将任何“非人类”的成果认定为作者。回顾一下2018年引起关注的美国“猴子自拍案”,法院裁定一只猴子用相机拍摄的照片不能受到版权保护。既然人工智能不是人类,它当然绝不可能是作者或创作者。
那么,人们应当将谁认定为完全由人工智能生成的音乐的作者?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没有作者,版权就无法成立。常见的观点是,仅输入提示的人工智能用户不能成为作者。人们普遍采纳了美国版权局的看法:“仅凭提示词并不能提供足够的人类控制度,从而无法使人工智能系统的用户成为输出内容的作者。提示词本质上起的是指令作用,传达的是不可受到保护的构思。”仅仅输入提示并不能让一个人在实质性方面决定生成的结果。提示者只是对自己认为不错的结果有一个大致预期,而最终结果本身具有偶然性。
人们也不能将人工智能开发者认定为作者。开发者的贡献并非创意性质。可以将其类比为仅提供了录音棚,这不足以赋予作者权利。
如果版权法难以将其中任何一方认定为作者,因为不存在有意义的人类创意,那么这可能意味着完全由人工智能生成的音乐属于公共领域。这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复制、分发或改编这些音乐,而无需获得许可。对于投资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企业而言,这带来了严重的商业风险,即他们可能实际上并不拥有他们所认为拥有的东西。
人类与人工智能协作生成的音乐
在这类情形中,人们使用人工智能工具来辅助其创作过程,而不仅仅是让人工智能完成所有工作。这包括以下情形:艺术家创作歌词,但由人工智能建议应配上何种旋律;或者制作人创作了节拍,但由人工智能优化编曲。一个很好的例子是HAVEN的歌曲《I Run》,在这首歌曲中,创作者哈里森.沃克(Harrison Walker)虽然自己创作了歌曲,但使用了Suno来处理其人声,使其听起来像一位女歌手。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种情况并不会破坏作者身份。由于人类创作者仍保持着控制权,并进行了有意义的创意决策,其生成结果仍然受到版权保护。此举相当于将人工智能作为一种工具来使用,与使用自动调音、鼓机或数字音频工作站并无根本区别。如果使用自动调音不会剥夺作者身份,那么当人工智能仅被用作工具时,也不应剥夺作者身份。
然而,最终结果还是要取决于人工智能与人类贡献的程度。如果人工智能作出了大部分的表达性决策,那么保护的理由就会减弱。如果人类对结果进行了策划、编辑和指导,那么保护的理由就更强。当然,这并不是一个可以用数学精度来确定的问题,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个案判断。
人们应当注意的是,即使人类保留了作者身份,将人工智能作为辅助工具使用仍然会带来其他法律风险。人工智能系统是基于真实艺术家创作的音乐进行训练的,如果其生成结果开始模仿某个可识别的声音或表演风格,那么有关隐私权和肖象权的问题就可能出现。例如,HAVEN的歌曲《I Run》中的人声与乔尔贾.史密斯(Jorja Smith)的声音非常相似,这引发了争议和行业抵制,因为乔尔贾.史密斯的唱片公司声称该曲目使用人工智能模仿或“克隆”了她的声音,误导听众认为她演唱了该歌曲。
使用人工智能改编的现有音乐
在这一类情形中,法律风险显著增加。这可能包括对流行歌曲的人工智能混音,或者使用克隆人声生成的人工智能翻唱版本。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基于斯特罗马埃(Stromae)的原版歌曲《Papaoutai》创作的人工智能版本《Papaoutai Afro Soul》。在这些情形中,存在一个受版权保护的现有作品,该作品被人工智能进行了改编或混音。
人工智能改编可能会引发多个层面的侵权,包括音乐作品和/或录音制品的版权、表演者权以及人身权(例如对作品的歪曲或贬损性处理)。如果生成结果明显可识别为源自某一现有作品,则必须获得许可。未能获得许可可能会使创作者、流媒体平台和发行方面临侵权索赔。自《Papaoutai》的人工智能版本发布以来,斯特罗马埃一直保持沉默。在不为人知的层面,他很可能已经许可了该混音作品,或者达成了某种有利的版税支付安排。如果没有,那么提起侵权索赔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训练数据问题
虽然人工智能系统通过分析从互联网上抓取的海量现有音乐来进行学习,但这些歌曲通常并未获得创作者的同意。许多艺术家从未同意将自己的作品用于训练那些如今与他们竞争的人工智能机器。这也是法律与伦理交汇的关键点之一。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训练人工智能是否合法,在全球范围内仍然没有定论。目前的争论主要集中在:这种训练行为构成版权侵权,还是属于合理使用或公平交易。支持合理使用观点的主要论据是,这种使用具有转换性。支持者认为,训练人工智能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不是为了复制或分发这些作品,而是为了分析其中的模式、风格和结构,以生成新的输出,这使得该使用行为属于合理使用。不过,这一结论是存疑的。
法院在判断使用行为是否合理时通常会考虑4个因素:使用的目的和性质;原作品的性质;所使用的部分在原作品整体中所占的数量和实质性程度;该使用行为对原作品的潜在市场或价值所产生的影响。转换性使用的论点仅仅依赖于第一个因素(使用的目的和性质),而忽略了其他因素。在Kadrey诉Meta Platforms, Inc.一案中,有专业人士曾指出:“绝对不存在这样的规则:当你对受保护作品的使用具有转换性时,这就自动使你免于版权侵权的指控。”如果艺术家们完整的创作目录被用来训练那些如今在市场上与他们竞争甚至取代他们的人工智能系统,这很难说是真正公平的。
伦理问题
除了法律问题之外,人工智能在音乐领域的崛起也为创作者和行业带来了重要的伦理问题。这些问题触及公平、创作完整性以及尊重人类创作者的个体身份与劳动付出的核心。
创作完整性
人工智能引发了一系列关于创作完整性的重要问题:它会削弱人类的创造力吗?还是说它会拓展人类的创造力?原创性如今又处于什么位置?像YouTube这样的平台允许人工智能辅助内容实现盈利,但它们越来越要求对合成媒体保持透明,并对原创性施加了相应的规则。无论是否合法,创作者都必须思考使用人工智能是否符合他们自身的艺术身份和品牌定位。
经济影响
人工智能改变了音乐的经济模式。它降低了制作成本,增加了供给,并使市场更容易饱和。一个主要后果是减少了许可机会。如果企业可以即时生成“足够好”的音乐,它们可能不再需要许可现有的歌曲或委托作曲家进行创作。这减少了“原创”创作者的收入来源。当人工智能生成的音乐变得丰富时,“原创”创作者可能会更容易被忽视。这种经济压力是真实存在的,尤其是对独立艺术家和作曲家而言,并引发了一个问题:人们是否真的希望在最大程度上全面支持人工智能?
身份与人格问题
人工智能可以复制声音、口音和表演风格。这超越了版权的范畴,触及了个体身份、声誉和个人尊严。假设某种模仿并不侵犯版权,那么未经他人同意就以他人的声音发布一首歌,这合乎伦理吗?
在全球范围内,监管机构正在发布指导意见,就针对人工智能的专门立法进行辩论,并对法院判决作出回应。但是,技术的发展速度似乎总是更快。
给创作者和企业提供的实践建议
等待相关法律赶上步伐是有风险的。在法律和法院作出裁决之前,合同和条款与条件就应该先确定所有权和使用权。例如,如果一位独立艺术家或一个发行音乐的唱片公司在其条款与条件中明确规定其歌曲不得用于训练人工智能,那么违反这一规定就不仅仅是版权侵权的问题,还构成了违约。合同层面的保护非常重要。
此外,在维权时(例如,当艺术家的作品被用于训练人工智能时),仅有怀疑是不够的。要获得侵权救济,当事人必须首先证明自己的作品被使用了,并且该使用行为构成了侵权。这确实不是一个凭感情用事的问题。证据至关重要,并且必须提供证据。这似乎是许多人工智能相关诉讼中原告面临的主要挑战。
为了在伦理和法律两方面都站得住脚,创作者应当记录自己的创作过程,获得有关声音和肖像使用的同意,避免模仿可识别的艺术家,并在录音、出版和制作合同中明确约定人工智能的使用方式。重要的是,创作者应当持续开发真正的创作性作品。尽管人工智能可以提供辅助,但原创性仍然是一笔宝贵的资产。
结论
人工智能生成与改编的音乐既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风险。它挑战了关于作者身份、所有权、公平性和个体身份的传统观念。对于在音乐领域运营的客户(无论是作为创作者、投资者还是发行方),关键在于提高认识并进行主动规划。人工智能不会消失,伴随着创作而来的法律与伦理责任同样不会消失。无论喜欢与否,音乐的未来都将涉及人类与机器的共同参与。人们面临的任务是确保创新不以牺牲公平、完整性以及对原创性的尊重为代价。(编译自www.mondaq.com)
翻译:刘鹏 校对:王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