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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英国脱欧以来,英国农业食品行业一直面临不少困难,主要原因是需要额外的认证和管制,例如植物检疫证书和边境检查。这对在英国与欧盟之间进出口植物的英国企业造成了显著的财务影响。有鉴于此,英国与欧盟正着手制定一项《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以便利植物和动物的流动。该协定将涵盖农业食品生产相关的卫生与安全规则等内容。

协定中有几个方面与植物育种者密切相关,包括植物品种保护可能走向单一权利路径、转基因生物监管的趋同,以及协定本身引发的法律问题。

走向统一的植物品种保护?

英国政府近期发布的一份文件证实,正在考虑将英国植物育种者权利(PBR)与欧盟共同体植物品种权(CPVR)对齐,从而允许通过一项单一权利在英国和欧盟保护植物品种。这对植物育种者而言将省去不少麻烦:脱欧后,他们要想保护新品种,就得在欧盟和英国分别申请权利。

这一做法固然务实,但影响可能更为深远。英国园艺贸易协会(HTA)近期一份面向利益相关方的简报就指出了这一点。如HTA所言,欧盟CPVR条例(欧盟理事会第2100/94号条例)已被写入该协定,因此大概率会适用,具体途径有二:要么把英国植物品种权登记簿扩展至涵盖全部欧盟权利,要么由英国通过新立法直接采纳该条例。无论走哪条路,欧盟权利都将在英国受到保护,但仍不清楚的是:保护范围是覆盖所有CPVR,还是仅限新授予的权利;英国PBR又将何去何从。这可能还会波及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DUS)测试,由此带来两个疑问:英国的DUS报告能否重新获得欧盟认可?英国的测试能力又能否保住?

对植物育种者的其他影响

除上述实务问题外,HTA的简报还提出了关于法律管辖权和英国自主权的更广泛担忧。例如,近期的Nador Cott诉Asda一案凸显了英国法与欧盟法在“实质性派生品种”认定上的差异。因此,协定生效后英国植物品种适用哪一方的法律至关重要,而目前这一点尚不明确。就自主权而言,英国并非欧盟成员国,对CPVR条例的未来修订(该条例目前正在审议中)没有投票权。这意味着英国当前所对齐的规则,可能在协定生效后发生变化,而英国无从置喙。

英国政府还表示,将在转基因生物(GMO)监管上与欧盟规则对齐,但精准育种方面,由于英欧已采取不同路径,仍属持续谈判的议题。这就引出一个问题:欧盟《新基因组技术条例》 及其专利透明度条款,是否会被纳入该协定。

该协定预计将受到植物育种者乃至整个农业食品行业的欢迎,但许多问题仍悬而未决,而且在协定公布之前,恐怕仍将如此。好在等待的时间或许不会太久,英国政府的目标是让协定于2027年年中生效。(编译自www.mondaq.com)

翻译:刘鹏 校对: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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