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标题
2026年9月30日,东京地方法院作出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认定个人声音可依据日本的公开权获得保护——这是日本国内首个将该保护范围延伸至名人姓名与肖像之外的司法裁判。
本判决出台之际,生成式人工智能(AI)正迫使全球各法域厘清合成媒体的法律边界。尽管法院最终基于程序理由驳回了诉请,但该判决确立了重要的法理基础,并向在日本运营的AI开发者、平台以及内容创作者发出明确信号。
争议焦点:AI生成语音内容
本案由一名知名配音演员(“原告”)针对某大型短视频社交媒体平台运营商(“平台运营方”)提起,争议焦点在于平台运营商利用AI技术生成模仿原告声音的内容。原告向平台运营商提起诉讼,要求删除未经授权使用生成式AI模仿其声音的视频。
某匿名账号向其21万余名粉丝发布上述视频。2024年7月至2025年9月期间,该账号发布了至少188段讲述都市传说和超自然故事的视频。观众评论称,视频旁白与原告极具辨识度的声音高度相似。该账号于2026年5月被注销,相关视频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已从平台运营方服务器中删除。
平台运营方抗辩称,发帖人曾在外部网站说明,该声音是利用一位朋友的语音训练AI模型生成,并主张不存在违法情形或权利侵权。平台运营方还提出,由于账号及全部相关数据已删除,原告不再具备提起诉讼的受保护利益。
法院认定:日本公开权可保护声音
本案承办法官的判决首次在声音场景下探讨日本公开权的保护范围。法院作为一般原则认定:
·个人声音,如同肖像,属于“人格象征”,因此可受公开权保护。
·若表演者声音被未经许可使用,且该使用被认定旨在利用声音吸引顾客的能力,则构成对公开权的侵犯;这与日本最高法院在“Pink Lady”案(2012年)中针对姓名和肖像确立的“专属”标准一致。
法院未就涉案特定视频是否侵害原告公开权这一实质问题作出裁决。由于相关视频已从平台运营方服务器删除,法院认定平台运营方不再负有进一步删除义务,据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本判决并未处理原告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提出的补充主张:即发帖人通过制造与原告声音的混淆,每月获利50万至75万日元。
此判决与日本法务省的解释性指导意见如何契合
东京地方法院的判决与日本法务省(MOJ)释放的解释方向保持一致。2026年4月,日本法务省组建由知识产权学者与执业律师构成的研究小组,研讨生成式AI时代声音的法律保护问题。
该小组于2026年8月发布的报告得出以下结论:
·能够识别特定个人的声音(例如名人或知名表演者的声音)可获得法律保护。
·个人享有“未经许可其声音不得被使用的权利”,这既认可了声音作为人格权的一部分,也认可了其作为公开权的维度。
法院将声音定性为“人格象征”,应获得与姓名、肖像同等的公开权保护,该观点与MOJ的解释立场完全契合。司法与行政层面的进展共同表明,日本逐渐形成共识:即便尚无专门立法,现有法律原则也适用于声音保护。
关于侵权内容的未决问题
尽管本判决是重要里程碑,但仍遗留多项关键问题尚未解决:
·相似度证明:证明AI生成声音与名人声音“相同”,远比证明肖像冒用或姓名盗用困难。法院未阐明证据标准,侵权认定门槛尚不明确。
·平台责任:由于涉案视频在判决前已删除,法院未就侵权内容仍在线时平台的义务范围发表意见,包括通知下架义务,以及托管AI语音内容可能产生的间接侵权责任。
·“专属”标准适用范围:依据“Pink Lady”案框架,构成公开权侵权的前提是该使用行为旨在“专属”地利用其吸引顾客的能力。该标准如何适用于兼具娱乐与商业属性的AI语音内容(例如通过叙述内容实现变现的账号),仍有待厘清。
·不正当竞争诉请:判决对《反不正当竞争法》项下主张未置一词,因此声音克隆能否依据日本反不正当竞争规则追责仍存疑问,该项下可能提供更广泛、更灵活的诉因。
·后续立法:日本目前尚无明文保护声音权利的成文法规。虽然法院与MOJ拓展了现有法理,但日本演员协会等行业团体仍持续呼吁出台专门立法保护,理由是诉讼成本高、损害规模巨大。某非营利组织近期一项调查显示,社交媒体上有超过4万条帖子涉嫌未经授权使用名人声音及肖像,预估经济损失达20亿至45亿日元。
全球多个法域陆续出台保护声音免受AI仿冒的法律进展。这一裁决标志着日本对这一全球趋势作出的独特贡献。
这项里程碑判决的意义
本判决及法务省的解释指引,对AI与文娱全产业链均具备现实影响。
对AI开发者与平台
·对训练数据集进行审核,排查其中是否包含可识别个人的语音数据,尤其是名人和演艺人员的数据。在使用此类数据训练语音合成模型之前,务必确保已获得适当的同意或许可。
·审核并强化内容审核与下架流程。法院以内容已被删除为由驳回诉讼的裁决,凸显了及时采取行动的重要性——快速下架可以成为有力的抗辩理由。
·部署技术防护手段,例如语音识别或声纹工具,识别并标记可能复刻特定自然人声音的AI生成内容。
对文娱及传媒企业
·更新与表演者、配音演员的合同,明确规定人工智能对其声音的使用事宜,包括允许使用的范围、训练权、合成再现权以及报酬条款。
·制定内部规范,管理在影视制作、广告及宣传物料中使用AI生成或AI修改语音内容的行为。
对品牌与广告商
·在使用与可识别名人声音相似的AI生成的配音时应谨慎行事。即便AI输出并非完全复刻,若利用该相似性进行商业利用,被提起公开权诉讼的风险会上升。
·在营销、广告活动中使用AI合成的艺人声音前,取得艺人的明确授权协议。
对艺人及经纪机构
·在聘用合同中协商专门的AI条款,明确规定语音数据可(及不可)如何被使用、保留和商业化。
·监测平台上未经授权的AI语音复刻内容,并及时采取行动要求下架。本案表明,在判决前删除相关内容可能会使索赔失去意义。
·考虑留存语音样本或保存相关证明文件,以便在未来采取任何维权行动时,有助于证明作品之间的相似性。(编译自www.jdsupra.com)
翻译:吴娴 校对:刘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