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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援引训练例外条款的人工智能开发者,必须遵守关于数据使用、留存记录以及商业利用的详细条件。
·该条例针对阿拉伯语翻译引入了强制许可制度,这可能增加合法翻译内容的可用性。
·关于若干条款在实践中的具体适用方式,包括涉及AI模型和生成的输出内容方面,仍存在重要疑问。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沙特阿拉伯于2026年7月31日在官方公报《乌尔库拉》(Umm Al-Qura)发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该条例依据第M/169号皇家令颁布,是对已于2026年8月12日生效的修订版《著作权法》的补充。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为沙特王国境内在人工智能开发中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制定了详细的框架。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人工智能研发例外条款
《著作权法》第26条第4款允许为开发人工智能产品和算法之目的,在未经作者许可且无需支付报酬的情况下使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该例外适用于作品已依法发表、原件已依法取得,且任何复制行为仅限于该目的所必需的范围。
《实施条例》第30条在此例外基础上,针对与人工智能算法和产品开发相关的受版权保护作品的复制和分析,规定了额外条件,包括:
·任何复制行为仅限人工智能研发所需,不得对原作品进行再发布、传播,也不得直接对原作品进行商业利用。
·不允许在纯商业场景下使用受著作权保护作品,除非满足以下任一情形:(a)该使用相对于原作而言属于非实质性使用;或者(b)该使用不会损害作品的正常利用。满足两项条件中任一即可。该限制的适用范围尚不明确,可能需要沙特知识产权局(SAIP)进一步出台指引。一种解读是:该条款针对人工智能生成输出大量复刻受版权素材、并将复刻内容用于商业的情形。然而,若作更宽泛的解读,可能会阻止商业人工智能开发者利用人工智能训练例外条款,尽管这似乎与该法律的立法目的相悖。
·开发者必须留存所用作品的记录,包括作品类型、来源、使用目的、使用日期,并应主管机关要求时提交这些记录。但条例没有规定记录的详细程度:例如,是需要按单篇作品留存,还是按数据集、汇总方式留存。此外,条例未提及保存期限、格式要求、信息详略标准,有待SAIP进一步说明。
·该使用行为不得对作者的合法利益造成不当损害,也不能影响作者利用该作品、获取经济收益的机会。
·条例禁止在非必要情况下改编、再发布、向公众提供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或将其纳入最终产品,除非获得权利人许可,或作品已进入公有领域。该《条例》建议不应将受版权保护的材料纳入人工智能生成的输出结果中,但并未说明该限制如何适用于模型。举例而言:若训练数据在部署后的模型中不再以可识别形式留存,这种情况是否属于“纳入”,目前尚无定论,有待SAIP进一步解释。
本条规则有多方面内容需要SAIP出台指引,帮助人工智能产品开发者妥善处理第30条规定的例外情形,包括:“对合法利益造成不当损害”这一限制的适用范围、“纯商业使用”限制的边界、记录保存所需的精细程度、“纳入最终产品”的含义,以及必要性的判断标准。
强制许可与阿拉伯语大语言模型
此外,条例在第31条至第43条设立强制许可制度:根据该制度,如果权利人在规定时限内未将作品翻译成阿拉伯语,沙特国民或实体可申请许可进行翻译。翻译事项的法定期限通常为3年。申请人必须证明已作出合理努力获取合同许可、支付合理报酬,并且翻译作品的传播仅限沙特境内。
虽然该制度并非专门针对人工智能研发设立,但它能够增加合法阿拉伯语翻译内容的可用性。对于开发阿拉伯语能力模型的人工智能企业而言,这一点尤为重要。
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沙特此前的《知识产权法》草案曾为人工智能生成知识产权设置专门规则。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与人工智能及新兴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一章规定,如果自然人对其创作作出了实质性贡献,则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创作的知识产权应受保护。相反,人类贡献微不足道的作品或由人工智能独立生成的作品将属于公有领域。
但新《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并未规定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因此,该问题仍需SAIP后续发布指引。值得注意的是,SAIP关于人工智能相关专利申请的指南已明确指出,利用人工智能作为辅助工具、在人类贡献下创造的发明,可能有资格获得专利保护。
实务影响
第30条关于人工智能训练的例外规定与强制性阿拉伯语翻译许可框架相结合,可能会增强沙特作为人工智能开发司法管辖区的吸引力。但这套规则的适用范围与落地机制仍存在诸多疑问,需要SAIP进一步出台指引。我们将持续跟踪SAIP与沙特数据与人工智能管理局(SDAIA)的后续动态。与此同时,相关机构应当考量:
·是否可以在沙特境内搭建或扩建人工智能训练基础设施,从而适用第30条的例外条款。
·记录留存、目的限制要求如何与自身现有数据治理体系适配。
·第30条中“非实质性使用”以及“正常利用”两项标准的边界,随着该框架在实践中的应用,这些标准很可能引发解释上的争议。
·将强制许可作为扩大对阿拉伯语内容合法访问权限的途径,以用于LLM的训练。(编译自www.jdsupra.com)
翻译:吴娴 校对:刘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