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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近日印发《北京市知识产权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北京市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等文件,围绕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两区”建设核心任务,市知识产权局对现行有关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系统整合和内容规范,形成更加完善的政策体系,更好发挥扶持资金对北京市知识产权事业的促进和引领作用,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良好环境,加快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运用,助力创新主体提升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金融的普及度和普惠面,提高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七条,主要包括总则、资金使用方向、组织实施和项目管理、监督与责任、附则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八条),明确制定《管理办法》的目的依据和原则,以及扶持资金定义、扶持对象、扶持方式、单位管理职责等。
  第二章资金使用方向(第九条至第十三条),扶持政策将资金使用方向分为五大类,一是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重点围绕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价值专利布局、培育高价值专利组合和加强海外高价值专利布局进行资金扶持;二是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重点围绕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和服务能力提升、完善专利导航支撑服务体系和推进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建设进行资金扶持;三是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重点围绕强化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优化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深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进行资金扶持;四是增强知识产权服务效能,重点围绕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工程、深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和集聚国际知识产权高端资源进行资金扶持;五是助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重点围绕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推进知识产权保险提质扩面和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进行资金扶持。
  第三章组织实施和项目管理(第十四条至第十九条),规范了项目申报、审查流程和项目管理要求。对项目审核、公示和资金拨付等工作设置时间限制,以缩短扶持资金到位周期。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明确扶持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全流程环节,细化不予资助的具体适用情形,同步明确获扶持单位资金使用规范及管理要求,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精准投向,切实保障资金全部用于知识产权事业和业务高质量发展。同时,从严规范各责任主体履职行为,明确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筑牢资金安全管理防线。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七条),明确了《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实施日期及效力规定和衔接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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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及概念,建议先行浏览引导篇,以便更好地理解世界各国家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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