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保知网首页 >
您的当前位置是:首页> 涉外案例列表> 涉外案例 案例

微软VS纽曼无限:两家知名企业打起专利战

国家/地区: 中国 信息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起诉方: 纽曼无限公司(下称纽曼无限) 被诉方: 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微软公司)
法院名称: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结束时间: 2016-
性质: 专利权及相关权利 类型: 民事诉讼
简述:
  据了解,专利权人纽曼无限是一家成立于2010年的国外企业,公司名下为数不多的专利均是创始人纽曼基于自己的研发所申请,该公司主要产品为应用于互联网的yGGLE工具。通过该工具,用户可以简单地通过拖放命令而非编程创建具有高级图形、动画和简化内容管理的定制网站。涉案专利为yGGLE工具的核心专利,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之处在于处理现有触控屏的电子产品在界面元件较多时容易产生误操作的问题。该专利为2012年9月提出的PCT申请,于2014年进入我国,并于2018年1月在我国获得授权。此外,该专利还以PCT申请的方式进入了美国、日本、欧洲,目前在美国也已获得授权。
  2020年12月,纽曼无限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微软公司安装有Windows10的畅销产品Surface平板电脑涉嫌侵犯其专利权,请求法院判决微软公司等立即停止侵权。
  作为专利侵权诉讼的常规应对策略,对原告据以发起诉讼的权利基础发起挑战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微软公司同样采取了此种应对策略。2024年2月,微软公司向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认为纽曼无限的上述涉案专利对比现有技术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不符合我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事实上,早在2023年7月,微软公司就已经针对涉案专利提起过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也许是认为之前的无效宣告请求案准备不够充分,时隔半年,微软公司在新证据的支撑下,第二次针对上述专利发起挑战。
  2024年4月24日,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对上述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举行了口头审理,双方当事人在庭审时都充分发表了意见。
  微软公司认为,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中“离合器用户界面元件”用于指示后续操纵功能针对所选目标用户界面元件防止误操作,而不必须向用户目标元件赋予具体操纵功能。对比文件1中的相关按钮也是用于指示后续操纵功能针对锁定对象防止误操作,公开了“离合器用户界面元件”。同时,对比文件3和对比文件4也都可以证明该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
  纽曼无限则认为,涉案专利的“离合器用户界面元件”具有绑定和隔离两项功能,与对比文件1中的按钮不同;该专利解决的问题与对比文件3及对比文件4均不相同,本专利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
  2024年5月6日,这起受到广泛关注的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迎来结果,该案合议组经审查作出决定,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
  该案主审员唐宇希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中,微软公司据以主张涉案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的现有技术均与该专利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存在区别特征,也不足以确定区别特征属于公知常识。因此,合议组认定微软公司提出的无效宣告理由均不成立,从而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审查决定。
  唐宇希表示,双方的一项争议焦点在于权利要求中的非本领域通用技术术语“离合器用户界面元件”的含义。在确权程序中权利要求的理解应当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同时也需要全面了解权利要求书以及说明书和附图的内容,平衡好说明书和权利要求的关系。同时该案反映出人机交互领域中对于后台处理相关技术特征的判断思路,当后台处理过程并未被明确公开时,应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客观考虑软件交互运行所呈现出的各种技术特点,根据用户的输入操作以及获得的输出结果,来判断是否能够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其后台处理方式。
  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的失利,让微软公司在与纽曼无限的争议中棋差一着,然而在之后的侵权案件中,微软公司又迎来一个有利结果: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现有证据无法直接地、明确地判断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相应技术特征与原告纽曼无限涉案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是否相同,无法判断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据此驳回了纽曼无限全部诉讼请求。
结果: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现有证据无法直接地、明确地判断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相应技术特征与原告纽曼无限涉案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是否相同,无法判断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据此驳回了纽曼无限全部诉讼请求。
  微软公司又于2025年2月针对涉案专利提起第三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双方均对侵权案一审判决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提起了上诉。双方之间的争议短时间内还难有定论,后续进展有待观察。

相关报道

免责声明:所有案例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