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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商标局宣告长江存储一专利无效

国家/地区: 美国 信息来源: 企业专利观察
起诉方: 美光(申请人) 被诉方: 长江存储(被申请人)
法院名称: 美国专利商标局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 结束时间: 2016-
性质: 专利权及相关权利 类型: 行政诉讼
简述: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经审理后,认为长江存储的一件3D NAND专利US10,672,711 B2,因相对于三星(Kim等人)等现有技术不具备创造性而宣告权利要求1-19无效。这也是PTAB在时隔半年之后,再次就长江存储的专利作出无效决定。总体来看,在美国对长江存储提出的20多起无效挑战来看,长江存储在客场作战的情况下,实际上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此次711号专利是头一次被宣告全部无效的情况。双方之间还有多件专利的无效挑战尚在审理之中。本案中,值得注意的一点是,PTAB在无效决定中上来就先对权利要求14-15中的一个争议词语”on“的权利要求解释(claim construction)进行了认定,最终采纳了美光的意见。而对于这一点,则体现了长江存储在专利撰写中的一点瑕疵。权利要求13中的”directly“和权利要求14-15中的”on“成为双方关注和PTAB裁判的焦点。
  本案专利涉及的是一种三维结构的存储器,同样对比文件来自三星的Kim的专利也是三维存储器。这种结构的特点就是存在多个台阶,每个台阶由各层组成。长江存储在解释权利要求14和15的“on”时,认为ESL层(蚀刻停止层)应当限缩解释为与台阶表面直接接触。主张的理由包括“on”搭配“surface”短语时仅限直接贴合。此外主张该专利附图多处结构均体现层与表面直接贴合;另外援引专家证人证词,在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理解中,“on the surface”意味着“contact between one layer and another … with nothing in between”(两层之间无任何东西)。但是美光则指出,长江存储该专利的说明书中已经明确对“on”的含义进行了限定,也就是“on”应作最宽泛解释(the broadest manner),不限于“直接在上”,也包括“中间有特征或层”的情况。美光认为,正是这种解释,即便蚀刻停止层ESL与台阶间存在中间阻挡层,仍满足“on”的限定,而现有证据三星(Kim)公开的正是ESL与台阶表面之间有阻挡层的情况,也就是相当于公开了长江存储的技术方案。此外,美光指出权利要求13使用了更窄的“directly contacts” 来描述层间关系,而权利要求14没有使用 “directly”,说明专利权人有意区分。
  对于这一点,PTAB也表示认同,认为同一专利中同时使用“directly contacts”和“on”,暗示专利权人有能力区分直接与间接。当专利权人想要直接接触时,他写“directly”;当只写“on”时,根据专利自身的定义,就应当解释为允许间接。因此PTAB委员会正是抓住了这一点:
“The use of ‘directly on’ appearing in certain descript??ions … indicates that features should not be assumed to be in direct contact in the absence of the ‘directly’ qualifier.”
  如果想要“直接接触”,必须在每个相关位置加上“directly”或“directly on”,不能依赖隐含或附图的示意。此外,对于长江存储提到的专利附图可以解释的问题,PTAB认为,专利附图仅为示例性实施例,不能用来限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PTAB行政法官引用Hill-Rom判例,指出附图不能凌驾说明书文字定义,这符合美国专利权利要求解释规则。
  最终,PTAB将权利要求14、15中“on the surface/on a surface”的解释为:蚀刻停止层ESL以台阶顶面、侧壁为位置基准,二者之间可夹设一层或多层中间薄膜。如果复盘这件专利会发现,长江存储在撰写这件专利时,应该是希望范围能够覆盖更大,因此在说明书中作出了on的定义,且在权利要求13中有”directly“的用词,和权利要求14-15的”on“的用法,应该是希望后者从属权利要求的范围能够尽可能覆盖大一些。
  但是在现有技术中已经公开了有中间夹层结构的情况,长江存储为了避免缺乏创造性的缺陷,猜测在PTAB答辩时只能限缩解释,于是就会出现与说明书记载之间的矛盾。这也反映出当初在撰写该专利时,是否应该具体定义,存在预判不足的情况。
结果:
  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经审理后,认为长江存储的一件3D NAND专利US10,672,711 B2,因相对于三星(Kim等人)等现有技术不具备创造性而宣告权利要求1-19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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