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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尼黑法院裁定:英诺赛科及其经销商侵犯英飞凌氮化镓专利

国家/地区: 德国 信息来源: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起诉方: 英飞凌 被诉方: 英诺赛科、MEV电子服务公司
法院名称: 德国慕尼黑地区法院 结束时间: 2016-
性质: 专利权及相关权利 类型: 民事诉讼
简述:
  德国慕尼黑地区法院第21民事审判庭于2026年7月3日就英飞凌科技诉中国氮化镓芯片制造商英诺赛科(Innoscience)及其欧洲经销商MEV电子服务公司专利侵权一案作出一审裁定。本案由审判长胡贝图斯・沙赫特(HubertusSchacht)主审,案件编号分别为21O6442/24(英诺赛科及4家子公司)、21O6444/24(MEV电子服务公司)。
  原告英飞凌主张,英诺赛科生产、MEV在欧洲分销的氮化镓(GaN)功率器件产品,落入其德国DE102017103054号专利保护范围,该专利涉及一种特定半导体芯片晶粒结构,为氮化镓功率芯片核心技术。庭审中,英诺赛科否认侵权,并以已向德国联邦专利法院提起涉案专利撤销程序为由,申请本案中止审理,请求等待撤销程序结果再行裁判。法院经审理后,当庭驳回英诺赛科中止诉讼申请。
  法院审理认定,英诺赛科涉案氮化镓产品技术方案完全覆盖涉案专利权利要求,已构成专利侵权;经销商MEV明知产品涉嫌侵权仍持续分销,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法院最终判令:英诺赛科及MEV立即停止在德国境内生产、销售、分销涉案侵权产品;被告须向英飞凌履行侵权 产品销售信息报备、财务账目提交义务;二被告需就侵权行为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本案判决在提供担保条件下可立即执行。英诺赛科当庭表示,将就本次裁定提起上诉。
  本案系英飞凌在德国针对英诺赛科发起的氮化镓专利系列诉讼中最新一起胜诉案件。2026年6月中旬,同一审判庭已先后认定英诺赛科侵犯英飞凌DE102017100947号专利、DE202017007691号实用新型专利;2025年8月,慕尼黑法院亦曾裁定英诺赛科侵犯英飞凌DE102014113465号专利,该案目前处于二审审理阶段。此外,英飞凌已同步在美国加州北区联邦法院对英诺赛科提起跨境专利侵权诉讼。
  英飞凌手握约450个氮化镓专利家族。氮化镓是高性能、高能效电力系统中的核心半导体材料,基于氮化镓的芯片在电动汽车、可再生能源系统、数据中心和工业自动化领域尤为重要,因为与传统的硅半导体相比,它们能使组件更轻便。
  2023年,这家德国半导体企业以8.3亿美元收购加拿大GaN系统公司,大幅夯实了自身在氮化镓领域的技术与市场地位。而英诺赛科则宣称,其是全球最大的芯片制造用氮化镓晶圆供应商。
结果:
  慕尼黑地区法院第21民事审判庭作出裁定,认定中国芯片制造商英诺赛科(Innoscience)及其欧洲经销商MEV电子服务公司销售的氮化镓(GaN)产品,侵犯了英飞凌的一项专利。
  判令二被告停止在德国境内销售、分销涉案侵权产品,并履行详细信息报备与账目提交义务。法院同时认定二被告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上述判决在提供担保条件下可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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