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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已引进了全新的《2019年商标法案》以取代当前的《1976年商标法》。新法案预计将于2019年12月27日正式生效。

法案所涉及的重要变化如下:

加入《马德里议定书》

马来西亚将于2019年12月27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这意味着境外商标申请人可通过递交国际申请来在马来西亚寻求商标保护,而无需再单独在马来西亚递交商标申请。此外,如果马来西亚商标申请人希望在多个国家为自己的商标寻求保护,那么该国加入《马德里议定书》也会为其提供更多便利。因为递交一份国际申请来指定在多个国家寻求保护会节省一定的成本,并且无需再在每一个希望寻求保护的国家中单独递交申请。

商标申请可涵盖多个分类

目前,马来西亚仅允许一个商标申请涵盖一个分类。而根据新法案的规定,人们可递交涵盖多个分类的商标申请。

为非传统商标和集体商标提供保护

新法案将为非传统商标提供保护,但此类商标必须能够以图形展示。可获得保护的非传统商标包括:

-形状商标;

-声音商标;

-气味商标;

-颜色商标;

-全息图;

-位置商标(positioning);

-动作商标(sequence of motion)。

此外,新法案还可为集体商标提供保护。

确定商标申请日

目前,商标申请日为马来西亚的知识产权机构接收到新申请的日期。而根据新法案的规定,商标申请日将为上述机构确定申请满足所有形式要求的日期。

允许商标申请及注册的合并

新法案将允许进行商标申请及注册的合并。商标所有者将可对当前的单一分类的商标注册进行合并,此举将有助于降低未来的续展费用。

不再为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提供保护

根据新法案的规定,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将不会再受到保护。

担保权益

根据新法案的规定,人们将能够就一件待决商标或已注册商标来申请登记担保权益。

关于商标侵权的规定

商标侵权的范围:新法案将商标侵权的范围扩大至涵盖与已注册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相似的商品或服务。

引进无理由威胁条款:新法案引进了无理由威胁条款,受害人将能够对无理由实施商标侵权威胁行为的一方提起诉讼。

救济:商标侵权诉讼中的救济措施包括损害赔偿、利润计算、禁令(包括临时禁令)以及强制令。

结语

自2019年12月27日起,境外商标申请人除了可以在马来西亚递交商标申请之外,还可以通过《马德里议定书》来递交一份国际申请从而指定马来西亚为寻求商标保护的国家。也就是说,如果人们递交了国际注册申请并考虑在马来西亚寻求商标保护,那么其可以申请将商标保护的范围延伸至马来西亚,而无需单独在马来西亚递交商标申请。

此外,如果商标持有人的马来西亚注册商标的续展截止期限将在2019年12月27日之后到期,那么可考虑将注册商标进行合并以降低未来的续展和维护费用。(编译自www.lexology.com)

翻译:李艳秋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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