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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商标法的特点
在脱离塞尔维亚和黑山国家联盟后,黑山于2006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并于2007年5月11日成立了黑山知识产权局,作为国家行政系统的一个专门机构。自2017年以来,该机构一直作为该国经济部的一个独立机构运行。
黑山是多个国际组织和协议的成员,包括:
《专利合作条约》;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及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
该国的商标法没有规定对非传统商标的保护,只允许商标以图形进行表示。商标可在续展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进行续展;到期后的宽限期也是6个月。
有趣的是,黑山知识产权局不执行对图形商标的检索,而这是在其他国家进行商标可用性查询时通常会享有的标准服务。
2010年,该国知识产权局建立了异议程序,并发布了《官方公报》,其中包括首次公布的异议申请。
黑山的异议期持续90天。如果对该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决定不服,相关方可以向黑山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相反,撤销商标并不能构成一项行政程序,而是一项司法程序,一审应向黑山商事法院提起,而二审应该在黑山上诉法院进行。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黑山知识产权事务的授权书是必须签署的,不过,不需要公证或认证。
北马其顿商标法的特点
1991年,(北)马其顿脱离南斯拉夫独立,成为WIPO的成员。
今天,北马其顿已是多个国际组织和协定的成员,包括:
《专利合作条约》;
《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以及
欧洲专利局。
该国的商标法也没有规定对非传统商标的保护,只允许商标以图形进行表示。
不过,该国商标可以在续展截止日期前1年内进行续展,而宽限期则是所有前南斯拉夫国家中最长的——9个月。如果在宽限期的前4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官方费用将增加25%;如果在第4个月到第9个月之间提交申请,官方费用将增加100%。
北马其顿于2010年2月26日通过了《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并于当年5月26日开始执行。在此日期之前在该国注册的所有图形商标均未根据“维也纳分类体系”进行分类。
如需注册彩色商标,申请人必须向北马其顿知识产权局支付比黑白标志更高的费用。
尽管该国的商标法规定了类别的标题,但在实践中,该国知识产权局也坚持要求准确引用商标的相关商品和服务。
所有北马其顿知识产权事务的授权书必须标明授权实体签署人的全名和职位,但不需要进行公证或认证。(编译自www.worldtrademarkreview.com)
翻译:王丹 校对:罗先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