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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y/ATV唱片发行公司(Sony/ATV Publishing)控告创作歌手保罗.麦卡特尼(Paul McCartney)在起诉其公司的版权诉讼中挑选诉讼法院。
今年1月,据《世界知识产权评论》(WIPR)报道:“甲壳虫乐队的前成员已经提起诉讼,要求法院采取宣告式判决宣布他没有侵犯乐队所创作歌曲的版权合同。”
在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出的案件关系到1962至1971年间麦卡特尼和约翰.列侬(John Lennon)共同创作的作品。
在此期间,麦卡特尼和列侬将他们的版权卖给音乐发行公司,Sony/ATV唱片发行公司从两个相关的发行公司购得版权。
2008年,麦卡特尼向美国版权办公室提出终止通知,请求收回其歌曲的版权,例如《Love Me Do》和《All You Need Is Love》。
在该诉讼中,麦卡特尼想要回在1962至1971年间转让的版权。
现在,Sony/ATV唱片发行公司正在努力驳回该版权声明。
3月13日,Pryor Cashman律所诉讼组主席兼Sony/ATV唱片发行公司的代理律师唐纳德.扎卡林(Donald Zakarin)向法院提交了一封答辩状。
扎卡林说道:“麦卡特尼提交版权声明的时机并不成熟,因为他提出的版权声明涉及到英国法律未解决的问题。”
他继续补充道:“在涉及相同问题的一起尚无先例的英国案件的结果出来之前,该案应该被驳回。”
扎卡林说“原告显然很关心当前英国初审法院对正在上诉案件做出的最新判决(Gloucester Place诉Le Bon一案),他试图让法院宣告他的终止通知没有违反合同”。
2月,英国流行乐队杜兰.杜兰(Duran Duran)获得英国高等法院法官的许可,对初审法院在2016年12月的版权判决提出上诉。
Gloucester Place唱片公司试图阻止杜兰.杜兰乐队行使美国版权法赋予的权利,即在35年后终止音乐发行公司收取他们早期歌曲的版税。
在去年12月的判决中,法院做出支持Gloucester Place的判决。
扎卡林说:“因此,本次诉讼不可避免地参考Gloucester Place案件的审判结果和可能永远不会发生的诉讼的假定性索赔。”
他补充道:“麦卡特尼正在挑取诉讼法院。如果英国法律足够明确,美国法院的判决将是‘多余的’。”
“该法院应该行使自行决定权,驳回本案并让英国法院决定英国合同法中的相关问题。” (编译自worldiprevie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