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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服务提供商(ISP)通常被视为中立的服务提供商,但根据几家唱片公司的说法,其中一些ISP希望从盗版中获利。

近年来,针对Charter、Cox、RCN和Bright House等ISP的诉讼不在少数,它们被指控未能终止屡次侵犯版权的行为。

音乐行业与Bright House

根据美国版权法,ISP必须“在适当的情况下”对屡禁不止的盗版者采取行动。一些诉讼声称ISP未能这样做,部分原因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润。

在一起针对Bright House(现归Charter所有)的案件中,包括Artista Records、索尼音乐娱乐、环球音乐和华纳唱片在内的几家主要音乐公司于2019年向法院提出了类似的论点。3年后,此案即将开庭审理。

为了在提交给陪审团之前解决关键问题,双方最近都提交了简易判决请求。

两项建议判决请求

Bright House要求法院驳回剩下的唯一一项“辅助”版权侵权主张。根据其说法,没有证据表明它诱导、导致或实质性促成了其订阅用户的盗版活动。

Bright House还指出,它制定了强有力的反侵权计划,试图通过该计划阻止和防止未来的侵权行为。此外,它还表示从未收到数以万计的盗版通知,因为这些通知发送到了错误的地址。

音乐公司也要求作出部分简易判决。他们采取了相反的立场,要求法院裁定ISP对其用户的盗版活动负责。

原告称,Bright House的反盗版计划未能实现。他们指出,法律要求ISP在适当的情况下终止重复侵权者的账户,但这并没有发生。

法院保留问题待审

近日,美国地方法院法官玛丽.斯克里文(Mary Scriven)驳回了这两项请求,称案件存在重大事实争议,最好在庭审中进行处理。

例如,Bright House所声称的没有收到通知的说法值得更详细的审查。同样,该ISP在处理用户盗版活动方面做得是否足够也有待审查。

音乐公司的简易判决请求也因类似原因被拒。唱片公司要求法院裁定Bright House订阅者共享的文件确实是盗版。然而,斯克里文希望继续讨论这些问题和其他问题。

斯克里文在法院令中写道:“此案将按计划进行审理,陪审团将审查证据并解决关于这些问题的事实争议。”

如果任何一方的动议获得批准,那将对审判方向产生重大影响。然而,许多关键问题现在仍然悬而未决,这意味着任一方都有可能成为赢家。(编译自torrentfreak.com)

翻译:罗先群 校对: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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