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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品诚梅森律所专利法专家黛博拉.博尔德(Deborah Bould)称,英国伦敦高等法院近日的判决影响深远,已成为一项新的判例法,为其他企业开展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谈判以及处理此类许可纠纷提供了指导。

法官伯斯(Birss)的裁决涉及早前4月的一起判决。当时法官称,华为应获取无线星球(Unwired Planet)拥有的无线通讯专利的全球许可,否则将被下达不得在英国出售相关设备的禁售令。华为对此判决提起上诉,称其只需取得适用于英国的涉案专利许可。

在此案的最新进展中,伯斯对以下问题进行了评估:在华为上诉过程中,因其拒不接受无线星球的全球许可而对其颁布禁令是否合适。华为提出一个替代禁令的方案:法官接受华为的保证,即无论上诉结果如何,华为都会接受法院设定的许可条款,并在中间期限内向无线星球支付许可使用费。

伯斯驳回了华为的建议,并称一种新的禁令形式,即公平合理非歧视(FRAND)禁令将是最为适合的法院令。FRAND是SEP持有人许可专利时应遵守的原则。

法官称,FRAND禁令十分灵活,因为在华为上诉过程中FRAND禁令可延迟生效,而且还允许双方当事人在未来重新协商许可条款。

伯斯说:“FRAND禁令可禁止实施相关专利侵权行为,但有一条规定,若被告实施FRAND许可,则FRAND禁令失效。正如在华为案中,如果FRAND许可持续的期限有限,比相关专利期限短,则各方以后可以在FRAND许可期限届满时通过法院沟通有关禁令的立场。在任何情况下,若FRAND许可因任何其他原因失去效力,则FRAND禁令仍可以适用。”

伯斯称,颁布FRAND禁令比接受华为的保证更合适。但他含蓄指出,在与SEP持有人发生纠纷之初就同意接受法院设定的许可的被许可人很可能不会被颁发禁令。

伯斯说这是正常商业实践的明智决定。

他说:“在我看来,经过多年的诉讼和判决下达后,华为才作出保证。如果华为从一开始就无条件作出接受法院认定的FRAND许可的保证,法院就不会在现阶段下达禁令。”

“在诉讼中,华为坚持的立场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接受全球许可。这是最核心的问题。华为的保证太迟。因华为在诉前和判决下达前拒绝作出无条件保证,才迫使无线星球诉至法院维护自己的权利。现在法院该做的事是颁布FRAND禁令,尽管该禁令在上诉判决前暂不生效。”

伯斯在判决中还指导SEP持有人和被许可人在重新协商FRAND许可条款时应遵守的原则。他澄清,SEP持有人不应等到现有许可协议到期时才开始协商新的许可条款。

“如果专利权人不能在现有FRAND许可到期前开始FRAND谈判,而且在现有许可协议到期时也没有敲定新的许可条款,法院肯定不会同情专利权人。同样,如果专利权人拖迟谈判,也不值得同情。相反,如果专利权人积极参与协商,但被许可人没有,则法院会同情专利权人。”

博尔德指出,企业支持伯斯法官在华为上诉期间和判决下达前颁布FRAND许可。她说,法官为其他人如何构建SEP许可提供了指导。(编译自www.out-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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