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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三星正在至少4个司法管辖区(英国、德国、美国及统一专利法院)寻求不同类型的公平、合理和非歧视(FRAND)许可裁决,这些诉求虽部分重叠但各有侧重。此种并行推进FRAND诉求的策略史无前例,且旧金山联邦法官对此态度冷淡。6月早些时候,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EWHC)就三星要求宣告其有权从中兴通讯获得临时许可的申请举行了为期两天的听证会。听证会后,媒体ipfray认为三星极有可能获得该宣告,但本案特殊之处在于中兴通讯实际已准备向三星授予其标准必要专利(SEPs)的临时许可,前提是三星接受中国法院作出的最终FRAND判决。
最新消息:法官詹姆斯.梅勒(James Mellor)刚刚就三星临时许可申请作出裁决,批准了其寻求的宣告。其论证逻辑严重失衡,对英国法律采取“一切皆可”的态度,并认为任何未在英国作出的裁决必然意图损害三星利益。
直接影响:该裁决仅为宣告性质,对中兴通讯无约束力,更不用说约束外国法院。此前联想曾针对爱立信获得类似裁决,但爱立信拒绝授予临时许可并提起上诉。因双方和解,未再作进一步裁决。尽管如此,三星仍希望借此获得超越宣告性裁决之外的更多筹码,例如在其自身侵权主张胜诉后寻求英国法院对中兴通讯颁发禁令。
更广泛影响:目前至少另有两起由实施方提起的FRAND诉讼正在EWHC待决:宏碁诉诺基亚案及海信诉诺基亚案。日前,诺基亚首席诉讼律师克莱门斯.霍伊施(Clemens Heusch)在伦敦第二届欧洲知识产权交易商年度论坛的“FRAND或foe”专题讨论中表示,在英国提起诉讼的实施方明知最终专利费率裁决可能偏高(如Optis诉苹果案),但显然其优先考虑的是可能会延迟案件的解决。他指出,临时许可旨在充当禁诉令的角色。(编译自ipfray.com)
翻译:吴娴 校对: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