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预警专刊周刊


新闻热搜词

通知公告:

文章标题

美国国会图书馆馆长根据版权登记官(版权局局长)的建议在《联邦公报》上发布了一项最终规则,通过了与技术措施规避禁令有关的豁免。技术措施旨在控制版权作品的访问。最终规则的发布意味着《美国法典》第17编第1201条要求的三年一度的规则制定程序已完成,此次是第8次制定。

与之前的第1201条程序一样,版权局通过广泛的公共程序来管理规则的制定。该局采用简化程序,允许公众请求更新没有异议的现有豁免。在考虑了更新请求和公众提交的评论后,版权登记官最终建议更新此前在2018年规则制定中批准的所有豁免。

除了延长现有豁免的请求,版权局还考虑了扩大豁免或制定新豁免的请求,并将其分为17个类别。版权局通过3轮书面评论和7天的公开听证会邀请公众对这些提案发表意见。听证会结束后,版权局向听证会参与者发出了关于某些拟议豁免的书面问题,并与他们单独举行了听证会。根据法规的要求,版权局还咨询了商务部国家电信和信息管理局的意见。版权登记官建议批准17个类别中14个类别的全部或部分拟议豁免。国会图书馆馆长完全采纳了登记官的建议。

最终规则、登记官的建议、程序中的记录材料以及有关第1201条规则制定过程的一般信息可在版权局网站上找到。(编译自www.copyright.gov)

翻译:罗先群 校对:刘鹏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或编译文章原文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网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涉及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及概念,建议先行浏览引导篇,以便更好地理解世界各国家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如果您了解知识产权,请直接进入国别环境指南页面。本指南包含权利获取及救济两部分,所涉国家地区及内容逐步完善中。介绍内容仅供参考,以各国家地区主管机构官方解释为准。

请输入所需国家或地区:

快速查询:

美国|欧盟|德国|法国|英国|日本


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