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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图书馆馆长根据版权登记官(版权局局长)的建议在《联邦公报》上发布了一项最终规则,通过了与技术措施规避禁令有关的豁免。技术措施旨在控制版权作品的访问。最终规则的发布意味着《美国法典》第17编第1201条要求的三年一度的规则制定程序已完成,此次是第8次制定。
与之前的第1201条程序一样,版权局通过广泛的公共程序来管理规则的制定。该局采用简化程序,允许公众请求更新没有异议的现有豁免。在考虑了更新请求和公众提交的评论后,版权登记官最终建议更新此前在2018年规则制定中批准的所有豁免。
除了延长现有豁免的请求,版权局还考虑了扩大豁免或制定新豁免的请求,并将其分为17个类别。版权局通过3轮书面评论和7天的公开听证会邀请公众对这些提案发表意见。听证会结束后,版权局向听证会参与者发出了关于某些拟议豁免的书面问题,并与他们单独举行了听证会。根据法规的要求,版权局还咨询了商务部国家电信和信息管理局的意见。版权登记官建议批准17个类别中14个类别的全部或部分拟议豁免。国会图书馆馆长完全采纳了登记官的建议。
最终规则、登记官的建议、程序中的记录材料以及有关第1201条规则制定过程的一般信息可在版权局网站上找到。(编译自www.copyright.gov)
翻译:罗先群 校对: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