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预警专刊周刊


新闻热搜词

通知公告:

文章标题

近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发布了一份新的审查指南——《对作为通用名称遭拒的商标的审查证据标准的澄清》。更新后的指南将为利益相关方澄清《商标审查程序手册》(TMEP)中关于审查员责任的术语。具体而言,USPTO将不再使用TMEP中的“明确证据”标准来指代以申请商标为通用名称为由作出驳回决定的审查员的责任。该指南还明确指出,审查员确定通用名称初步证据的标准与其他驳回情况相同,即必须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其驳回是在适用的法律标准下作出的合理断言。(编译自www.uspto.gov)

翻译:罗先群 校对:王丹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或编译文章原文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网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涉及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及概念,建议先行浏览引导篇,以便更好地理解世界各国家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如果您了解知识产权,请直接进入国别环境指南页面。本指南包含权利获取及救济两部分,所涉国家地区及内容逐步完善中。介绍内容仅供参考,以各国家地区主管机构官方解释为准。

请输入所需国家或地区:

快速查询:

美国|欧盟|德国|法国|英国|日本


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