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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提供了可保护植物育种者权利的国际体系,并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负责管理。通过保护植物新品种育种者的奖励方式,该体系鼓励农业创新。未经育种者的正式同意,任何人不得开发或销售这些受保护的品种。这一事实十分有助于建立持续的粮食安全,而该问题在大多数司法辖区都明显需要解决。植物新品种可能具有很多优点,例如作物对于虫害、干旱和其他可能降低产量的因素具有更好的抗性。

根据中央统计局的数据,特立尼达和多巴哥2019年全年的食品进口费用为56.7亿美元。其中的11亿美元用于购买水果和蔬菜。该国的外汇收入主要来自其得天独厚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保护植物新品种不仅能提高农作物产品的吸引力,而且能创造新的市场和产业。这必须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多元化计划的重点,因为该国正在寻求大范围地提供物资供应,不论这些需求是源自一个细分的小众市场还是一个需要进行批量采购的成规模的行业。

植物品种保护可催生无限商机,例如特许经营和租赁,不再需要仅考虑在农业部门种植大量农作物而产生收入。销售和租赁植物材料已经成为一个价值数百万美元的产业。像孟山都这样的国际种子和植物生产商通过这些方式建立起了庞大的帝国,并吹嘘其已经向对抗虫害植物有非常具体要求的许多地区提供了协助。他们必须与孟山都达成协议,以被允许繁殖这些品种。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于1998年1月30日成为了UPOV的成员。根据所签署的公约版本,生产者和育种者只能保护属于一小部分科属的植物,包括:凤梨科(Bromiliaceae)和兰科(Orchidaceae);安修里昂属(Anthuriums);蝎尾蕉科(Heliconiaceae);梧桐科(Sterculiaceae,包括大约1500种热带树木和灌木以及可可);木豆属(Cajanus)和豇豆属(Vigna);以及可可树品种Theobroma cacao L。根据现行法案,只有属于上述保护范围内的植物才能受到保护。因此,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正在考虑加入修改后的公约文本,即《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91年文本,该文本要求对几乎所有新品种的植物和藤本提供保护。

该国知识产权局(TTIPO)的职责是促进和激励国内和本地区的创新。为此,TTIPO主办并举办了许多会议,让主要利益相关者和“普通人(average joe)”不仅在植物品种保护及其利益相关领域,而且在知识产权的各个方面都加快步伐,以期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创造长期保持的经济、社会和金融稳定。(编译自ipo.gov.tt)

翻译:程昱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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