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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30日,一批价值超过2000万菲律宾比索的假冒云斯顿(WINSTON)香烟在位于菲律宾邦板牙省波拉克市的无害废物管理设施处完成了销毁工作。此前,菲律宾知识产权局(IPOPHL)认定这批货物违反了《知识产权法典》中的规定。
销毁工作由VMJ律师事务所负责组织。该律师事务所是拥有云斯顿品牌的日本烟草公司(JTI)的法定代表人。IPOPHL与菲律宾国家调查局(NBI)则在现场见证了这一事件。
IPOPHL下设的法律事务局(BLA)副主任兼知识产权执法办公室(IEO)督察主任克里斯汀.潘吉里南-坎拉潘(Christine Pangilinan-Canlapan)在参加上述活动时讲道:“IPOPHL根据BLA主任纳撒尼尔.阿瑞法罗(Nathaniel S. Arevalo)的意见作出了决定,而上述销毁工作就是这一裁决带来的成果。出于保护利益相关方知识产权的目的,潘吉里南-坎拉潘认为本案的被告犯有商标侵权罪,涉案香烟也是假冒的。”
潘吉里南-坎拉潘补充道:“这个协调过程,从查扣香烟、IPOPHL就此案提起诉讼、确认这些香烟就是假冒的、进行谴责一直到处理非法商品,都是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一部分。”
2013年,JTI首次向NBI的知识产权司(IPRD)报告了假冒香烟的问题。随后,IPRD向马尼拉地区审判法院申请了搜查令。在拿到搜查令之后,NBI在位于帕赛市的一个仓库中查获了大量的假冒香烟。
在此之后,BLA受理了这起涉及未经授权便擅自使用云斯顿商标的案件。BLA认为这明显构成了违反《第8293号共和国法案》或《1997年知识产权法典》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
IPOPHL局长罗伟尔.巴尔巴(Rowel S. Barba)讲道:“IPOPHL的裁决程序是支撑我们知识产权执法全政府模式的支柱之一,而NBI则是由IPOPHL担任代理主席的菲律宾国家知识产权委员会(NCIPR)的积极成员。”
他补充道:“此外,我们的知识产权信息和教育活动正在取得巨大的进展,因为我们看到知识产权所有人在采取越来越多的行动来保护其知识产权资产。”
巴尔巴最后表示:“这在我们的知识产权制度中实现了一种全社会的融合,我们的知识产权所有人与NCIPR积极合作,以确保其知识产权能够得到保护。”(编译自www.ipophil.gov.ph)
翻译:刘鹏 校对:罗先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