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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7日,柬埔寨通过了一项法律,批准了《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关于版权和邻接权的重要国际条约)并授权政府采取措施来实施该法律。为此,柬埔寨将成为《伯尔尼公约》的最新成员。

加入《伯尔尼公约》所能带来的最令人期待的变化就是外国作品(既包括新创作的作品,也包括在原属国仍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将在柬埔寨自动获得保护。这将使得外国版权所有者能够以一种更加高效且强有力的方式在柬埔寨保护自己的权利,并象征着柬埔寨在保护知识资产方面所迈出的重要一步。

预计柬埔寨将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协调委员会(WIPO重要的政策和决策部门,柬埔寨正在争取加入)于2020年9月举行会议之前完成加入《伯尔尼公约》的工作。在WIPO总干事发出关于交存加入书的通知的3个月后,该条约将在柬埔寨正式生效。

根据柬埔寨文化艺术部版权与邻接权部门的公告,柬埔寨将根据《伯尔尼公约》第33条的规定决定退出国际法院的管辖范围。该国还将充分利用《伯尔尼公约》附录第2条和第3条为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提供的特殊条款,这些条款为用于非商业教育目的的翻译和复制作品授权强制许可。

尽管尚未发布官方公告,但柬埔寨可能会在适当时候引入立法或法规方面的最新条款,以使该国的版权法律与《伯尔尼公约》的规定保持一致。(编译自www.tilleke.com)

翻译:李艳秋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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