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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11日,缅甸议会颁布了第7/2019号《专利法》。这预示着缅甸专利注册将迎来新的时代。虽然于2019年1月30日通过的新《商标法》或将于2020年生效,但新《专利法》的生效日期仍未确定,只有在缅甸总统发出通知后才能实施。

  新专利制度对企业和投资者而言是利好的消息。过去,缅甸的企业依靠殖民时期的法律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申请人基于已获授权的相关专利向缅甸注册局提出专利所有权声明,注册局收到声明后对专利权进行确认。专利所有人还必须每3年在当地报纸上发布一次声明以维持其专利所有权。专利注册制度的缺乏不利于专利所有人保护发明以及对缅甸的侵权者采取维权行动。

  根据新《专利法》,缅甸商务部将下设知识产权局,负责基于先申请制度处理专利注册事务。《专利法》赋予专利20年的保护期,赋予实用新型(小专利)10年的保护期。一件发明具备可专利性应满足三个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小专利无需满足创造性要求。与其他司法管辖区一样,发现、科学理论、数学方法、商业方案和规则、智力活动、游戏规则和计算机程序在缅甸都不具备可专利性。另外,人体和动物体的治疗方法以及关于自然产生的物质的发明及其使用也不具备可专利性。

  重要的是,药品在2033年1月1日前不受保护,农业用化学产品、食品和微生物产品在2021年7月1日之前不受保护。这些例外是依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为最不发达成员规定的过渡期安排而制定的。

  专利申请可以英语或缅甸语提交,并提供注册官所要求的认证译文。申请人可依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主张优先权。有关方也能就一件缅甸专利提出强制许可请求。

  一旦实施,这套专利法将为建立结构化和全面的专利制度铺平道路,使缅甸法律更加符合国际标准和法律框架。(编译自www.lexology.com)

  翻译:罗先群 校对: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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