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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MyIPO)警告玻璃市州外的芒果种植户勿使用“Harumanis”(汉译为“香甜芒”)来给自己的芒果贴标签,否则根据《2000年地理标志法》第5条,他们将承担法律责任。
玻璃市州的香甜芒或Clone MA 128于2011年8月2日注册为地理标志,特指生长在北部玻璃市州的芒果品种。玻璃市州是马来西亚最小的州,邻近泰国合艾市。玻璃市州主打农产品,芒果便是其中之一,其他农产品还包括西瓜和甘蔗。
玻璃市州甜香芒的种植面积为1200公顷。该地的芒果(每年4月至6月为旺季)因其香甜的味道成为马来西亚和全世界的舌尖美味,常出口至日本和新加坡等地。该行业市值7000万林吉特(约合1680万美元)。
根据《2000年地理标志法》第5条,“法院将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授予阻止非法使用地理标志的禁令、损害赔偿和法律救济。”
《2019年商标法》也规定了另一层保护。根据商标法,如果商标包含或由获得认可的地理标志组成,注册官应拒绝该商标注册。
然而,在其他地方种植Clone MA 128芒果并不违法。
Bong Kwang Teo律师称:“与一般用于区分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的商标不同,地理标志用于区分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拥有取决于地理原产地的特定质量、声誉或其他特征。位于马来西亚半岛西海岸北部的玻璃市州是香甜芒的真正原产地,合适的气候和地形使香甜芒独树一帜。因此,在玻璃市州外将香甜芒作为商标的其他贸易商会让公众对芒果的地理原产地产生混淆。”
与所有在MyIPO注册的地理标志一样,香甜芒注册商标有效期10年。由于该标志在2011年注册,故将于明年到期,但可以续展,每续展一次不超过10年。申请人应至少在注册到期前3个月提出续展申请。如果未在到期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地理标志将从注册簿上删除。
一旦删除,另一个州的个人或组织能将香甜芒注册为地理标志吗?
Teo称,他们可以尝试,但会面临阻碍。
“尽管其他州可能会尝试将香甜芒注册为地理标志,他们在确立芒果的地理原产地时会面临阻碍,因为香甜芒产自玻璃市州。另外,玻璃市州农业部门也会对此类注册提出异议。”
知识产权律师Lin Li Lee也提到《地理标志法》第3条。
“不管是否注册,《地理标志法》为所有地理标志提供保护。因此,即使香甜芒地理标志注册过期后,地理标志仍受到保护,利害关系人仍可向法院起诉,阻止地理标志的使用,以免让公众对产品的真实来源地产生混淆。”
她补充称,根据《地理标志法》第11条,如下个人或组织可申请地理标志注册:申请指定的某地区的特色产品的生产者、主管机关和贸易组织或协会。
“吉兰丹等州可以成为申请地理标志注册的主管机关。由于没有条文禁止另一利害关系人在在先注册到期后申请成为注册地理标志的所有人,他们可以尝试申请。但是,作为利害关系人,州会提起诉讼以阻止地理标志的不当使用,包括获得法院认为合适的禁令、损害赔偿或其他法律救济。”
MyIPO发布该声明是因为玻璃市州香甜芒企业家协会要求马来西亚其他州不要将香甜芒商标用在当地种植的芒果上。(编译自www.asiaiplaw.com)
翻译:罗先群 校对: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