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预警专刊周刊


新闻热搜词

通知公告:

文章标题

禁止非法上传和下载受版权保护的内容的法律在世界各地都很普遍,但流媒体的兴起有时会暴露立法方面的差距。

配备有盗版内容的科迪(Kodi)设备、非法流媒体应用程序和类似工具已导致法律专家试图适用未考虑到这些技术的法律。例如,在马来西亚,高等法院于去年5月作出决定,确定销售和分发以盗版为目的的流媒体设备确实构成了《版权法》下的侵权行为。

但马来西亚还采取了更多措施。马来西亚已提出修正案,以更直接地解决非法上传、提供以及共享版权作品。

众议院通过版权修正案

近日,马来西亚下议院(众议院)通过了《2021年版权(修正)法案》,将更直接地解决非法流媒体带来的挑战。

马来西亚国内贸易和消费者事务部长亚历山大.南塔.林吉(Alexander Nanta Linggi)表示:“修订第332号法令以确保实施的版权法将根据当前需求提供更有效的保护,并满足商业界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修正案主要针对那些参与提供或促进非法流媒体的人。“流媒体技术”一词被反复引用,就该法案而言,它包括全部或部分用于侵犯受保护作品版权的计算机程序(应用程序和其他软件工具)和设备(各种流媒体硬件)。

修正案将如何在实践中应用仍有待观察,但范围似乎有意扩大,可能导致对违法者的重大惩罚。

对非法流媒体促进者的处罚

修正案的第一部分涉及那些通过制造流媒体技术用于销售或出租、进口流媒体技术、销售或出租和(或)在业务过程中拥有或分发流媒体技术而实施或协助版权侵犯的行为。

任何违反这些修正案的人都将构成犯罪,一经定罪,将被处以不少于1万林吉特(2377美元)但不超过20万林吉特(47545美元)的罚款。除了可能的罚款之外,还有可能被判处监禁,最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达到惊人的20年监禁。

那些希望利用公司结构作为保护伞的人也要注意了。当公司机构或作为公司合伙人的人犯下任何罪行时,从董事到经理的每个人都将被视为犯罪并可能被单独或共同起诉——除非他们能证明自己不知情并为防止违法行为而进行了适当的努力。(编译自torrentfreak.com)

翻译:罗先群 校对:刘鹏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或编译文章原文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网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涉及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及概念,建议先行浏览引导篇,以便更好地理解世界各国家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如果您了解知识产权,请直接进入国别环境指南页面。本指南包含权利获取及救济两部分,所涉国家地区及内容逐步完善中。介绍内容仅供参考,以各国家地区主管机构官方解释为准。

请输入所需国家或地区:

快速查询:

美国|欧盟|德国|法国|英国|日本


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