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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撤销未使用的商标”旨在确保那些已注册商标能够真正用于商业用途,并以此来维护商标制度的完整性。然而,在泰国,人们在实际应用这一程序时遭遇了诸多挑战,这让“撤销未使用商标”成为了一种罕见且在大部分情况下没什么用处的工具。

举证责任:申请人所面对的高标准

在泰国,很少有人会寻求使用这种“撤销未使用商标”程序的一个关键原因就在于提起诉讼的一方需要承担较为沉重的负担。根据《泰国商标法》的规定,寻求撤销商标的一方必须要提供实质性的证据,以证明相关商标在规定的3年内未被使用过。上述期限自注册商标或最后一次有效使用该商标之日起开始计算。

收集这些证据可能具有较大的挑战性,因为它通常需要人们深入了解商标所有人的内部运作情况,例如分销网络和营销活动。这为那些试图让注册商标变成无效的当事人带来了难题,尤其是在处理一部分所有人与商标实际使用信息访问受到限制的商标时。

有关“特殊情况”抗辩的解读

尽管人们可以证明某件商标没有投入使用,但是泰国的商标法也为商标所有人提供了强有力的辩护机制。根据法规,商标所有人可以指出,未使用商标的原因是因为遇到了“行业中的特殊情况”。在实践中,泰国商标委员会对这一抗辩意见进行了广泛的解释,为商标所有人提供了极大的灵活性来证明其不使用的合理性。

例如,商标所有人可以声称他们正在为其产品寻找分销商,或者正在研究和开发要以该商标供应的服务或商品。商标委员会历来认为此类解释是有效的,通常不需要当事人提供详细的证据来支持这些说法。这种较为宽泛的解释范围造成了一个漏洞,即允许商标所有人保留他们的注册商标,即使该商标并没有在商业中积极地使用。

对商标抢注行为带来的影响

“撤销未使用商标”所带来的挑战不仅仅停留在学术层面上。在实践中,这还助长了日益严重的商标抢注行为,即个人或实体恶意注册某件商标,却无意真正对其进行使用。撤销这些注册商标的高难度意味着抢注者通常可以在较长时间内保持对某些高价值商标的控制权,从而挫败那些试图进入市场的合法企业。

从理论上讲,“撤销未使用商标”制度应该提供一种能够对抗商标抢注的方法。然而,现实中的举证责任划分以及允许在“特殊情况下”进行辩护的规定均让这一程序难以奏效。因此,抢注者可以轻松注册并保留商标,因为他们知道对其注册商标提出的挑战不太可能会取得成功。

结语

尽管泰国采用“撤销未使用商标”的概念是为了保护商标系统的完整性,但是在实践中,它很少会被使用且极具挑战性。申请人承担的举证责任较大,再加上商标委员会对抗辩的宽泛解释,往往会导致“撤销未使用商标”的行动失败,从而为抢注者在泰国市场中提供了巨大的筹码。当地从业者已向利益相关者(包括学者和商标局的高级官员)提出了这些担忧,期待可以修改相关的法律和实践做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并更好地保护真正的商标所有人,泰国可能需要进行立法改革或更严格地执行这些有关商标使用的要求。(编译自www.mondaq.com)

翻译:刘鹏 校对: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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