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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2日,罗马尼亚专利商标局对外公开了新商标法草案初稿,旨在将欧盟第2015/2436号指令转化为国内法。最主要的变化如下:

驳回或者无效的绝对理由

该草案通过在相关的法律条文中增加“或其他特征”一词扩大了商标驳回或者无效的绝对理由,这意味着现在这些限制不仅适用于形状标志,还适用于其他类型的标志。也就是说,根据草案,如果标志完全由形状组成或者具有其他特征(这些特征由产品本身的性质决定、是获得技术结果所必须的,或者为产品增添实质价值),则这些标志将被驳回。

在先权利

草案扩大了在先权利的范围,以包括传统术语和植物品种权以及已经涵盖的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

商标侵权

现行的商标未对商标所有人可能禁止的相同或者相似的其他使用作出规定,但草案扩大了商标侵权的概念,规定以下行为属于商标侵权,即

● 将标志用作公司名称,或者公司名称的一部分(然而,草案并没有像第2015/2436号指令那样明确规定,此类使用必须以区分货物或者服务为目的);

● 以违反第158/2008号法《误导和比较广告法》规定的方式在比较广告中使用标志;以及

● 在包装、标签、安全或真实性功能或设备上使用标志,并将其投放市场。

过境货物

就过境货物问题而言,草案禁止第三方将带有侵权标志的产品带入罗马尼亚,即使其并不打算在罗马尼亚将产品商业化。根据现行的法律,只有打算在罗马尼亚市场上流通的假冒产品才能被扣押。

撤销和无效宣告

草案规定,罗马尼亚专利商标局有权处理撤销和宣告无效的申请,而这些申请现由布加勒斯特法庭处理。此类申请将由专利商标局法律部门的3名成员组成的小组进行审查。小组的决定必须在收到申请后3个月内发布,相关方可以在收到裁决后30天内向布加勒斯特法庭提出异议。申请人只能在布加勒斯特上诉法院对该法庭的决定提起上诉。

第2015/2436号指令规定,建立撤销和无效宣告的行政程序的截止日期是2023年1月14日,这为有关当局留下了足够的时间来实施有效的制度。

罗马尼亚专利商标局向相关方提供了10天的时间来对该草案提出意见,这是一个非常短的期限,但在这10天中仍然可以进行辩论并进行多次修改。草案将如何进展以及当局如何执行拟议的实质性修订仍有待观察。(编译自petosev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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