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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0月21日起,显示在网站屏幕、外墙、路面和人体上的图像以及虚拟现实(VR)和增强现实(AR)的图像也可以在韩国进行外观设计注册。

过去,只能注册带有图像的产品设计,但在将来,包含设备操作或功能的图像将作为“使用新技术在空间中表达的设计”而受到保护。

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宣布,通过法律修订,韩国已迎来了一个转折点,即可为具有独立于物品之外的各种用途和功能的数字图像设计提供保护,比如用于信息通信、医疗信息、犯罪预防和医疗保健的形象设计。

因此,第三方未经授权使用或在线传输与注册图像设计相同或相似的设计,可能构成对外观设计权利的侵犯。

此外,如果提交给KIPO的是首次申请,且在6个月内向境外申请与在韩国申请的图像设计相同的设计,韩国申请日可以通过要求条约优先权被确认为境外申请的申请日,帮助申请人优先取得权利,因此可以积极用于韩国公司进军相关行业的海外市场。

针对一组产品的局部外观设计保护制度也于10月21日起实施,以阻止他人仅模仿“一套产品”中某些特征部分的行为。例如,仿制勺子、叉子、刀具等具有较高设计价值的手柄部件,但将其他部件制成不同形状,藉此规避侵权——以一套产品作为整体进行比较,可以认定为并不相似,不构成侵权。

KIPO商标和设计审查局局长莫成浩(목성호,音译)表示:“在激烈竞争以抢占新技术并强调设计创新重要性的大环境之下,对产品整套和局部的设计均提供保护的制度在设计行业的发展中是革命性的变化。我希望它会如此。”(编译自www.kipo.go.kr)

翻译:程昱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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