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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提醒申请人注意,从2023年1月1日开始,申请屏蔽飞沫用口罩等部分产品的外观设计时,对应的分类标准将发生变化。

为调整工业品外观设计所对应的产品分类国际标准,作为“第15届洛迦诺国际分类专家会议”成果的第14版洛迦诺分类将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有些标准将发生变化,KIPO外观设计部门在审查注册申请指定的类别时也可能发生变化,这主要集中在第1类、第2类、第3类、第5类、第9类、第11类和第19类。

例如,用于阻止飞沫的口罩将从第2类(仅部分审查)改为第29类(需全面审查),审查时间将延长至7-8个月,而包装容器用口红管将从第28类(需全面审查)改为第9类(仅部分审查),审查时间有望缩短至1个月左右。因此,申请人需要做好准备,以确保其外观设计申请战略没有差池。

如果申请人未按照变更后的分类方式提交申请,有可能会面临追加程序,例如处理KIPO发出的有关产品分类补正意见的通知等。

对于2023年1月1日以后提交的申请,将开始适用变更后的分类标准。KIPO也将从2023年1月1日起,通过其官方网站(www.kipo.go.kr)公告第14版洛迦诺分类和反映该标准的产品分类目录。

此外,本次修订中受到影响的产品目录将在“专利之路”网站(www.patent.go.kr)的公告中单独公布。

KIPO外观设计审查政策部门负责人崔哲生(최철승)表示,由于产品分类的变化,个人和企业在准备外观设计申请时要注意其申请策略。为了不给申请人带来不便,KIPO将提供积极的行政服务,如加强宣传和改进系统。(编译自www.kipo.go.kr)

翻译:程昱 校对:罗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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