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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在当今的数字时代中,信息是一种非常宝贵的资源。而信息的自由流动和传播更是让各种知识与数据成为了全球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不过,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如何为那些涉及企业未来发展以及生存的敏感信息提供保护已经成为众多企业家亟待解决的一道难题。上述信息也被称为商业秘密。
从广义的角度来讲,商业秘密指的就是可以为企业提供一定竞争优势的机密商业信息。这种信息包含生产制造信息、行业信息以及商业信息。任何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都可视为盗用了上述信息,并因此而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实际上,在信息技术的大时代到来之后,人们为商业秘密提供保护的难度要高得多,这是因为当时盗取上述信息的手段与当今的手段完全不同。举例来讲,早些时候,那些想盗窃商业秘密的员工必须要亲自拿走企业的财务报表或者将产品的外观设计图复印出来。或者,如果企业的监控比较严格的话,那么这些员工则只能选择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从办公室偷走大量的机密信息文件。然而,随着科技的进步,上述这些做法在时下可能只会出现在某些电影情节里,因为现如今人们已经可以利用新的技术手段来从远程盗取自己想要的商业秘密,而无需再像以前那样亲自冒险接近这些数据。例如,网络犯罪分子可以远程渗透到企业的计算机系统并得到所需的商业秘密。随后,这些网络犯罪分子既可以直接在互联网上免费公开这些信息,又可以选择对外出售以获取收益。当然,凡事都有两面性,虽然技术的发展为网络犯罪提供了便利,但这些技术也可以用来追溯数字踪迹和记录,即商业秘密的创建以及最后编辑和访问的信息。
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以及《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签署国,印度需要遵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的全部规定。根据该协定第1条2款的规定,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应该包括那些未公开的信息。此外,该协定第39条规定必须要对符合下列3个条件的信息提供充分的保护:该信息从未对外公开过且不能轻易被他人获得;该信息因处于保密状态而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以及该信息的所有人已经采取了合理的措施来保守秘密。实际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的第10条也作出了几乎相同的规定。
此外,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39条的规定,任何人都不能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擅自获取并使用他人的商业信息。在2016年美印贸易论坛上,来自印度的代表重申了印度政府致力于保护商业秘密的承诺。更重要的是,双方还就如何保护好为两国中小企业的商业信息提出了具体的措施与规划,特别是确定了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和政策。显然,这些举动表明印度正在试图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框架。
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印度的法院和立法机构会在必要时提供一定的保护和补救措施,但是企业也必须要制定出某些内部政策和流程来确保自己的商业秘密不会外泄。一般来讲,这些企业内部政策和流程包括:出台较为严格的聘用和解聘政策;对商业秘密信息的访问权限作出限制;通过培训课程来告知员工究竟需要采取哪些措施来保护商业秘密,以及这么做的重要性;对相关的风险进行评估,以确定商业秘密的敏感程度、信息的储存位置以及访问者的权限等;对敏感信息进行加密处理。
总而言之,数字技术的进步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对于企业而言,最好一直假设他人正在试图找到并利用自己的商业秘密。时刻保持这种警惕不仅能够确保机密信息不外泄,同时还会有助于企业的未来发展,进而促进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编译自www.monda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