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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虑到新冠病毒(COVID-19)传播造成的持续性破坏影响,欧洲专利局(EPO)决定进一步推迟安排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的审查和异议程序的口头审理程序,直至另行通知,除非各方已确认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开展口头审理(2020年4月1日EPO局长关于审查部门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开展口头审理程序决定的第6条)。异议的口头审理工作也将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试运行。

  有关此次延迟的单独通知将尽快发送给有关方。为了确保各方都能及时获知,EPO可能会使用其他通讯方式(例如电子邮件)告知各方。

  检索、审查和异议部门将继续开展其他活动以及那些已确认将通过视频会议进行的口头审理程序。

  鉴于形势在迅速发展,有关各方应定期查看EPO网站有关COVID-19动态更新的专门栏目。该栏目包括口头审理程序信息以及未遵守时限要求的情况下可采取的补救措施。

  EPO将继续关注局势,并根据情况变化采取进一步措施。(编译自www.epo.org)

  翻译:罗先群 校对: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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