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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4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局长申长雨与欧洲专利局(EPO)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António Campinos)在年度双边会议上讨论了两局之间的最新进展以及未来的合作等问题。
在此次虚拟会议上,上述两局对根据《专利合作条约》(PCT)框架启动的为期两年的试点项目表示了支持。自2020年12月1日起,中国申请人在通过PCT路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时(CNIPA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为受理局)可以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ISA)。根据该试点项目,申请人还可以向作为国际初步审查单位的EPO提出第二章请求(Chapter II demand,申请人与审查员之间有互动)。
CNIPA和EPO局长表示,PCT-ISA试点项目的启动对于两局长期开展合作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种合作不仅能够使两局受益,同时还能够使那些寻求在国际范围内保护自身发明的企业、研究人员和发明家受益。
为了进一步为申请人提供支持,并考虑到CNIPA和EPO之间长期交换专利文献的情况,两局局长还同意考虑使EPO根据《欧洲专利公约》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对中国申请人提供豁免。这将使EPO的相关程序变得更加高效且快捷,并消除用户提交检索结果或对提供这些结果的要求作出回复的需要。这项豁免将在2021年正式实施。
在会议结束时,两局局长还签署了2021年年度工作计划,延长了双方关于数据交换的谅解备忘录,并延长了双方关于使用EPO的专业专利检索工具EPOQUE Net的协议。
两局长达35年的合作
1985年,CNIPA与EPO首次开展了合作,并签署了第一份谅解备忘录。2017年,两局将其合作提升为全面的战略伙伴关系。
CNIPA在2019年接收到了超过140万件发明专利申请。目前,中国是欧洲专利申请的第4大原属国(country of origin)。近年来,中国申请人在EPO递交的专利申请数量呈强劲增长的趋势(2019年增长了29%)。(编译自www.epo.org)
翻译:李艳秋 校对: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