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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向欧洲专利局(EPO)提交一份单一的欧洲专利申请之后,凭借着这种单一的审查流程,发明者和企业现在可以在不低于46个国家中寻求专利保护。这是欧洲专利组织与远离欧洲的东南亚国家老挝之间达成的最新协议所带来的结果。欧洲专利的地理覆盖范围不断在全球范围内扩大,而且这种增长并没有展现出停止的迹象,因为该组织最近又与哥斯达黎加签署了另一项协议。
欧洲专利的地理覆盖范围一直都超越了欧盟的边界。这是因为欧洲专利体系的本质特点,该体系基于一个超越欧盟的政府间组织,即欧洲专利组织。这个欧洲专利组织的执行机构就是EPO,其目的是让申请人通过一种称为“欧洲专利”的单一专利授予程序在其成员国中寻求专利保护。时至今日,该组织已有39个成员国(而欧盟只有27个国家)。因此,这种欧洲专利自然可以在欧盟以外的成员国,诸如挪威、瑞士、英国或土耳其提供保护。
最近,欧洲专利的地理覆盖范围得到了进一步扩大,涵盖了部分亚洲和非洲的国家(并且,未来还将在中美洲扩展)。为此,欧洲专利组织与一系列被称为“验证国”的国家签署了协议,该协议也被称为“验证协议”。EPO首先是在2010年与摩洛哥完成了签署工作,然后又与摩尔多瓦、突尼斯、柬埔寨、格鲁吉亚、老挝(已于2025年4月1日生效)和哥斯达黎加(于2024年12月13日签署,但尚未生效)签订了协议。
根据验证协议,欧洲专利可以在上述验证国中完成验证。在这些验证国中,此类专利将会作为国家专利获得同等的效力,并受到相同的法规约束。这意味着,验证国的国家法院可保留“根据其国家法律就涉及完成验证的欧洲专利问题作出裁决”的独占管辖权,例如撤销或侵权等事务。
从实际角度来看,申请人必须在审查的早期阶段支付验证费用,以保留在选定验证国中验证未来欧洲专利的权利。具体而言,申请人必须在《欧洲专利公报》提到欧洲检索报告的公开工作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向EPO支付所选定验证国的验证费用,或者对于欧洲PCT申请来讲,在进入EPO的欧洲阶段的31个月的期限内未完成支付。在此期限后,申请人仍可以在宽限期内缴纳验证费用,上述宽限期为两个月,不过需加收50%的附加费。简而言之,请记住,所选验证国家的验证费用(每个国家约200欧元)应与审查费在同一时间窗口内支付。在欧洲专利获得授权后,人们可以通过向各国专利局提交完整或部分的欧洲专利翻译件并支付公开费来在选定的验证国中进行验证。授权之后应支付的续展费必须在验证国的国家层面上缴纳。
现在,这一验证系统仅被欧洲专利的持有者使用,大多数专利持有者似乎不愿意支付这笔相对廉价的费用。例如,每年在EPO获得授权的欧洲专利超过了10万件,而在摩洛哥进行验证的欧洲专利数量每年只是在2000至2500之间(其中几乎一半的专利涉及药品和生物技术领域)。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样的验证系统不仅成本效益高,并且是非常有用的,特别是在一些验证国在流程初期就被认定为关键市场的情况下。(编译自www.mondaq.com)
翻译:刘鹏 校对:吴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