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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是当今数字经济背后无声的动力。2025年5月14日,欧洲专利局(EPO)发布了一份题为“标准与欧洲专利制度”(Standards and the European patent system)研究报告,揭示了技术标准与专利之间的明确联系。该研究利用了EPO庞大的现有技术数据库,其中包括来自多个标准制定组织(SDO)的550多万份文件,这是过去20年来通过密切合作精心策划的独特资料。该研究还分析了欧洲近期有关标准必要专利(SEP)的判例法。

该机构的这份研究报告引入了一个新的数据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清晰地揭示了标准文件在欧洲专利申请审查中的使用情况,以及由此产生的专利被宣布为广泛采用的技术标准所必需的频率。随着专利制度在激励研发投资和技术知识交流方面继续发挥着关键作用,引用标SDO文件的专利比例也在不断上升,这凸显了专利对标准所规范的技术发展的重要性。

EPO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António Campinos)表示:“技术标准是我们数字经济的支柱,推动着创新和增长,并确保了跨设备和平台的无缝连接。展望未来,类似的标准化工作对人工智能和量子技术等新兴技术是至关重要的。凭借50年的经验,EPO随时准备为一个平衡、透明的SEP体系提供支持,从而为加强欧洲的技术领先地位和确保其数字未来提供所需的专业知识。”

 EPO与SDO之间的合作支持标准文件的广泛使用

在标准制定过程中产生和披露的许多技术文件,以及SDO在为未来标准评估技术时使用的技术文件,都被视为在先技术。EPO投资建立了世界上最大的在先技术库,这有助于确保该机构的产品和服务的高质量。该文献库包括550多万份SDO文件,为审查员提供了丰富的现有技术来源,他们在判断一项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进而判断其专利性)时可以引用这些在先技术。此外,这些文件的使用还有助于实现欧盟委员会提高专利和技术标准透明度的目标。

新的研究表明,在无线通信和媒体压缩等快速发展的领域,近70%的EPO检索报告现在都包含SDO文件的引文。这反映出对相关SDO文件的访问日益增多,这部分归功于过去20年来EPO与SDO之间的密切合作。

公开可用的数据集进一步提高透明度

为这项研究创建的新数据集以19万多件专利申请为基础,显示出近17万件不同的SDO文件在申请中被引用了近41.8万次。该数据集可供公众免费访问,进一步提高了透明度,有助于利益相关方更好地了解在创新领域中专利与标准之间的明确联系。鉴于在SEP声明中引用至少一份SDO文件的的百分比也相当高(37%),该数据集为预测基本性提供了宝贵的基础。

统一专利法院:SEP争议解决的新时代

这份最新的研究包括了EPO对在统一专利法院(UPC)审理的案件的最新分析,显示出该法院正迅速成为SEP所有人和实施者的首选法院。在欧洲,有关SEP的法律纠纷长期以来都是各自为政,在多个司法管辖区进行平行的法院诉讼既耗时又昂贵。但在短短19个月内,UPC已审理了23起与SEP相关的纠纷,占欧洲所有SEP相关纠纷裁决的1/3以上,这表明其影响力和效率都在不断提高。这一转变有助于避免平行诉讼,增强法律的确定性。

此外,即将于2025年底启动的UPC专利调解和仲裁中心(PMAC)将为全球SEP争议提供一个专门的替代性争议解决机构。涉及SEP的争议的专用程序框架将纳入PMAC的仲裁、调解和专家裁决规则。

 创造日常生活:SEP在现代技术中的作用

无论是高速5G连接、智能家居设备还是高清视频流,标准都是人们日常依赖的技术的基础。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标准必须包含通常受SEP保护的尖端技术。这些专利是5G、Wi-Fi和视频/音频编解码器等标准的基础,使数以百万计的设备能够安全、高效地通信。如果没有通过SEP获得的技术,数字网络将无法运行。正如欧盟委员会2023年SEP影响力评估报告所述,到2030年,物联网设备的数量预计将超过300亿台,蜂窝物联网连接设备预计将达到54亿台,其中98%的设备将在4G、5G或6G网络上运行。SEP仍将是确保这些技术可靠、安全和可互操作的关键。USB和蓝牙等如今已无处不在的技术的发展历程也进一步说明了标准的重要性。

SEP是欧洲经济的战略资产

SEP不仅是技术基石,也是经济增长和工业竞争力的关键驱动力。据欧盟委员会的统计数据,超过85%的移动通信标准都依赖SEP。2022年,全球企业数据库Orbis的数据发现全球约有4.75万家制造企业有可能根据公平、合理和非歧视(FRAND)许可条款使用标准。其中,约有3800家企业(8%)位于欧盟,员工总数达220万人。它们的总营业额约达6000亿欧元,88家公司报告的研发投资额达260亿欧元。

为了进一步促进透明度和公共辩论,EPO与法国知识产权局(INPI)正在组织一次由法官、从业人员以及政府和行业代表参加的高级别活动:专利、标准与创新:确保欧洲的竞争优势,感兴趣的各方可以关注。(编译自www.epo.org)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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