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预警专刊周刊


新闻热搜词

通知公告:

文章标题

10月20日,美国贸易代表迈克尔.弗罗曼(Michael Froman)和印度工商部长尼尔马拉.西沙拉曼(Nirmala Sitharaman)在印度德里会面,讨论了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各种双边问题。根据会议信息,似乎本次知识产权的关注焦点是印度需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

双方部长处理了四项问题:农业、服务和商品贸易、知识产权和促进制造业投资。

会议公布的知识产权部分涉及较广,详细说明了该领域的进展和进一步的工作,包括减少印度专利和商标申请时间、增强印度知识产权劳动力并简化程序、加强保护印度娱乐产业的版权保护、完善印度版权的行政管理、采取新措施更好保护商业秘密以及重审计算机相关的发明申请指南。

他们还一致同意未来更多地讨论地理标识和商标,这对美国而言是最重要的全球性问题。

美国还提起要保护娱乐领域的版权、使用印度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TKDL)以及保护商业秘密的最新立法。

会议的一个首要主题是“贸易、知识产权和创新政策”在让两国最贫穷的人群都能享有健康和平价医药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有关具体情况未有任何细节透漏。印度是世界上主要的廉价仿制药生产国。

以下是有关知识产权的完整情况:

弗罗曼和西沙拉曼两人欢迎在知识产权高水平工作小组机制下加强交流,并重申通过对话继续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取得具体进展。他们称赞了知识产权方面的承诺,并回顾了2016年版权、商业秘密、专利、遗传资源、TKDL、标准必要专利以及知识产权政策的对话成果。

两国鉴于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强调了强大、平衡的知识产权保护在增强创造力、促进创新以及吸引投资方面的作用。西沙拉曼部长和弗罗曼大使重申了要确保印度和美国最贫穷的人群能享有高质量的医疗保健的目标,并肯定了贸易、知识产权和创新政策在促进公众享有高质量健康和平价的医药方面的作用。

弗罗曼大使欢迎印度通过印度国家知识产权政策和其它措施继续努力缩短专利申请流程时间、加强印度知识产权体制,比如增加技术人力、简化流程。他称赞了印度政府在草拟国家知识产权政策时能够广泛地征集意见,并督促印度采取透明通知和评论流程以实施、评估国家政策。

西沙拉曼部长重申了印度在缩短专利和商标申请流程时间方面的决心,因为印度已经采取诸如加强技术人力、简化专利流程的各种具体措施。她还强调,印度国家政策正通过不同的执行单位进行实施以增强创造力和创新。

美印认识到两国拥有全世界最大规模的娱乐产业的共同利益,因此称赞了2016年强化的版权合作,包括4月份在华盛顿举行的版权政策和实施研讨会,并一致同意继续增加版权相关承诺,包括2017年在印度举办的后续研讨会。

弗罗曼大使还欢迎产业政策促进部(DIPP)在版权行政管理上的新职能。西沙拉曼部长重申了版权委员会的重要性,并希望委员会在2017年的第二季度能够发挥作用。两国都对未授权录制(包括在电影院摄录电影和网站版权盗版)表示关心。印度强调了与即将到来的《印度电影拍摄法案》修改相关的所有积极改革。双方注意到印度为打击盗版在国家层面上提议的积极措施。

两位部长还称赞了2016年在德里同美国与印度的政府官员、学者、法律专家以及行业代表召开的商业秘密研讨会,研讨会促进了两国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情报和最佳实践交流。美国强调,2016年5月《保护商业秘密法》的批准与《经济间谍法》规定了应对商业秘密盗用的联邦民事和刑事执法行动依据。印度称印方通过习惯法保护商业秘密。

弗罗曼大使和西沙拉曼部长感谢与会人员充分交流彼此的观点以及对后续措施的确认。他们重申双方加强保护本国的商业机密,并继续参与建设有效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印度将为行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推出工具包,以此证明印度具备让这些企业有能力保护自身商业秘密的可适用的法律和政策。印度还将开展用于保护商业秘密的不同法律方法研究。

有关专利体制方面,双方都肯定了透明度、可预测性、速度和清晰以及程序简化的重要性,且将继续开展讨论并分享能加速实现这些目标的最佳实践。

西沙拉曼部长感谢美国在专利检索审查中使用TKDL。双方一致同意继续在使用TKDL方面开展合作。

有关计算机相关的发明(CRI)方面,西沙拉曼部长称印度已成立重审CRI专利应用指南的委员会,并希望按照印度法律尽快作出最终判决。

2016年的良好讨论有助于在两国知识产权问题方面提供更大程度的透明度、促进更深刻的理解,从而为2017年的工作打好基础。双方重申将继续交流正在讨论的问题的最佳实践、相关情报,以及包括地理标识和商标在内的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编译自ip-watch.org)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或编译文章原文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网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涉及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及概念,建议先行浏览引导篇,以便更好地理解世界各国家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如果您了解知识产权,请直接进入国别环境指南页面。本指南包含权利获取及救济两部分,所涉国家地区及内容逐步完善中。介绍内容仅供参考,以各国家地区主管机构官方解释为准。

请输入所需国家或地区:

快速查询:

美国|欧盟|德国|法国|英国|日本


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