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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欧洲专利局(EPO)与马来西亚专利局和菲律宾专利局启动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旨在实现专利申请的工作共享和加速处理。

2016年10月,EPO局长伯努瓦.巴迪斯戴利(Benoît Battistelli)与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局长莎木西亚.卡玛鲁丁(ShamsiahKamaruddin)和菲律宾知识产权局局长约瑟芬.桑提亚哥(Josephine Santiago)签订PPH协议。之后,PPH试点项目启动。

伯努瓦.巴迪斯戴利表示:“我们非常高兴能与马来西亚和菲律宾开展试点项目,它们是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地区的两大重要市场。快速通道程序将使欧洲和这两个东南亚国家的公司和发明者更有效且更快地获得专利,从而促进我们两个地区的企业发展和创新。”

试点项目涉及《专利合作条约》(PCT),于2017年7月1日启动,为期3年。根据试点项目,专利申请获EPO、马来西亚或菲律宾知识产权局认可的申请人可以要求在另一知识产权局加速其相应的申请。EPO将与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知识产权局分享现有的工作成果,这加快了审查并减少用户花费。

EPO已与世界五大知识产权局(IP5,包括EPO、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日本专利局、韩国知识产权局和美国专利商标局)以及澳大利亚、加拿大、哥伦比亚、以色列、墨西哥、俄罗斯和新加坡等国家的相关知识产权机构建立PPH试点项目。(编译自ep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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