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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期举行的一场关于南非版权法修订草案的讨论会上,知识产权利益相关者重点讨论了“合理使用”问题。

12月6日在开普敦举行的为期一天的会议是两场知识产权业内研讨会之一。学者、活动家以及知识产权从业者讨论了南非版权法修订草案及可预见的修订条款的优缺点。第二场为期一天的研讨会于12月8日在约翰内斯堡举行。

2015年7月,南非贸易与工业部在政府公报上发布了版权法修订草案。公众意见征询期持续至2016年9月16日。在此期间,政府呼吁在约翰内斯堡举行一天的会议通报法案的详细进程。

法案首次公开时,人们起初对它抱有很高的热情,但何时修法存在的不确定性磨灭了这种热情。

贸易与工业部发言人西德维尔.迈杜普(Sidwell Medupe)曾对《知识产权观察》说:“我们正与国家法律顾问讨论修订问题。明年初完成起草工作,之后正式推出。”

修订案尚未公布,人们看到的只是修订草案。

一名参会的南非学者指出,现有草案并不包含任何美式风格的合理使用,因为该原则尚不适用于所有潜在的用途。合理使用条款不适用于法案并未包含的某些目的,如商业性的互联网搜索引擎每天实施的数百万次复制行为。这些复制并不是为了“研究”、“教育”或其他受现有法案保护的具体目的。

广义而言,“合理使用”是指版权法中未经权利人许可或同意使用受保护作品服务于各种公共利益的权利。在南非扩展这种用户权利是修法的核心目的,研讨会探讨了多种用户可从法案条款中受益的方式,包括扩展适用于教育机构和图书的使用受版权保护作品的权利以及身心障碍者获取作品的权利。

研讨会还探讨了法案可在多大程度上实施美国、以色列、新加坡和其他国家已有的较具体的“合理使用”。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肖恩.弗林(Sean Flynn)说:“合理使用是版权法中的一条普遍例外,适用于出于相关目的的使用,应用时应灵活平衡作者、用户和广大公众的利益。”

目前尚不清楚南非法案是否将纳入如美国一样普遍、开放和灵活的合理使用条款。

开普敦大学知识产权法与政策部主任兼非洲知识共享组织Creative Commons的区域协调官托拜厄斯(Tobias Schönwetter)主持召开了开普敦研讨会。他提醒与会者说,讨论应围绕着已发布的版权法修订草案以及(鉴于修订案尚未发布)可预见的修订条款。

版权法修订草案中更受争议的是孤儿作品问题,一些知识产权利益相关者认为孤儿作品的规定不切实际。孤儿作品指的是所有者没法找到、未知或已故的作品。版权修订案提议,在这种情况下,版权的所有权永远归国家所有。

《马拉喀什条约》

《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以下简称《马拉喀什条约》)是2013年6月28日在摩洛哥马拉喀什通过的版权条约,其规定的版权例外旨在促进为视障人士创造易于阅读的书籍和其他版权作品。

通过该条约的国家的国内版权例外允许这些活动并允许进出口此类材料。

南非盲人组织(Blind SA)的首席执行官、非洲《马拉喀什条约》委员会主席以及世界盲人联盟(World Blind Union)《马拉喀什条约》委员会非洲地区代表杰斯.奈尔(Jace Nair)对与会者说,尽管有5个非洲国家通过了意义深远的马拉喀什条约,但南非并不是其中之一。

奈尔说,为了克服视障人士的书荒问题,南非政府应修订版权法并批准《马拉喀什条约》。(编译自ip-watch.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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